今天(9月2日),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自2011年以来,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中支根据总分行的统一部署,以服务民生为己任,积极履行基层央行职责,采取多项措施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一是成立了由人民银行牵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常州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导小组,指导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人民银行履职领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二是在人民银行内部成立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金融消费者维权中心,具体承担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常工作。
三是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常州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细则(试行)》、《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操作细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了人民银行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投诉受理范围、责任义务,规范了纠纷处理机制。
四是召开会议,分层部署、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五是依托各类载体、平台,通过广场集中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断增强金融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人民银行开展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范围主要有七个方面:
一是人民币业务方面,主要有:收付人民币、鉴定人民币、收缴假币、兑换残损币、仿变造币等。
二是支付结算业务方面,主要有银行卡业务办理、信息披露、收费标准、收单业务、票据业务、资金汇划、账户管理等。
三是国债业务方面,主要有国债申购、交易、兑付等。
四是征信业务方面,主要有:信用信息采集、查询、使用和异议处理等。
五是信息采集方面,个人账户、交易信息等金融信息采集、保存和使用过程等;
六是外汇业务方面,主要有:结售汇、汇兑等。
七是其他应当由人民银行监督管理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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