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和改善民生始终是溧阳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2022年以来,溧阳市全面落实各项社保政策,及时调整补助水平,确保按时足额发放,保证了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稳步提高困难群体、城乡居民保障水平。自2022年1月起,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至327元/月,2022年9月增至332元/月。2022年7月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945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300元;对在政府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522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743元,对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018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194元。积极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多渠道就业,为20829名灵活就业人员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1.16亿元。社渚镇、逮头镇、竹簧镇、上黄镇4家敬老院实施提档升级改造,增加护理型床位130张。投入1380余万元,新建“如意小食堂”41家,其中农村36家,目前全市80家覆盖12个镇 (区、街道) 、12万老年人。新增4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有力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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