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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创建活动情况发布
发布日期:2016-05-20   浏览次数:   字体:〖默认 超大

 

    近年来,常州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针对全市发展空间有限、土地供需难度较大的实际,始终把节约集约用地摆在重要位置,因地制宜,科学决策,创新举措,积极创建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有效提升全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创建活动从2010年正式启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已成功举办两届评选表彰活动,全国共计202个县(市)和10个地级市荣获评优表彰,并获得土地指标等相关奖励。2014年11月25日,新一周期创建活动动员部署会在京召开,标志着第三届创建活动正式拉开帷幕。本届创建活动基本涵盖国土资源管理全部工作,涉及50项考核指标,时间安排是2014-2016年,为期3年,共开展两个批次,涉及模范县(市、区)、模范市两个层级评选活动。模范市的创建评选建立在下辖的所有县(市、区)创模活动均通过省级考核基础之上。目前,我市参加的正是第三届第二批创建活动。

    今年以来,常州市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把创建活动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辖市区和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节约集约用地领导小组,把创建工作列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在此基础上,专门成立全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着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向纵深发展。各辖市区也相应建立了创建活动的工作班子,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和要求,确保做到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重点抓、负实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研究制定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要求:通过创建活动,将各地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新成果,及时融入到经济转型发展中,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策应产城融合发展;通过创建活动,将单位GDP占用建设用地下降率、存量建设用地盘活率、建设用地地均GDP产出等任务,纳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分解到各辖市、区;通过创建活动,发挥金坛区、新北区、武进区等模范地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地区参与创建活动,力争在“十三五”期间,达到“两个100%”,即全市一类地区100%创建成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二类地区100%通过省级达标考核,全面提升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三是专门制定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办法》,以考核促创建,以创建活动成果检验节约集约用地的成效,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国土资源管理新格局。开展国土资源市情大调研活动,全市各级各部门树立了“粗放利用土地将难以为继,节约集约用地是必然选择”的理念。为营造创建活动浓厚氛围,我市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与国土资源报、新华日报等报刊媒体,联合开展节约集约用地系列采风活动;在常州电视台黄金时段滚动播放节约集约用地公益宣传片;在BRT公交站台布置节约集约用地公益宣传画;深入企事业单位,发放创建活动调查问卷等,提高了社会各界对创建活动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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