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财政经济委员会举行全体会议
发布日期: 2021-01-15      来源: 常州日报         字号:〖
  1月14日下午,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财政经济委员会举行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戴士福主持会议。市发改委、财政局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草案)》《关于常州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草案)》和《关于常州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十三五”以来,全市人民在中共常州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全市“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改革发展任务完成情况良好。市政府提出的《纲要(草案)》符合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的建议精神,对于未来五年及更长一段时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重大举措的安排积极可行,具有很强的战略性、引领性和指导性。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0年,市政府沉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重冲击和风险挑战,全力稳定发展基础,畅通经济循环,全市经济运行呈现稳步向好的态势,多项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位居全省前列,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满收官。市政府提出的2021年计划草案符合省委对常州工作的最新要求,符合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目标设定和工作安排体现了引领性、导向性和可行性。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0年,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财政等部门较好地发挥了财政在“六稳”“六保”中的职能作用,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市政府提出的2021年预算草案,符合预算法相关规定,符合常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预算草案和保障措施总体可行。
  会议表决通过了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常州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草案)、常州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3个审查结果报告将按法定程序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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