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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又推新政——11月13日起“带押过户”

发布日期:2023-11-1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11月10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11月13日起,常州市实施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新政。即原房贷没还清、已经抵押的存量房也能交易,无须卖方提前结清交易房产旧贷款、注销原抵押权,即可办理过户、再次抵押和以新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旧贷款等手续,实现房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据介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交易有抵押的个人住房,且卖方所售房产仅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商业性贷款或组合性住房贷款,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买方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性“带押过户”贷款。同时,申请条件除原抵押权人同意办理“带押过户”贷款,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交易房产已设定贷款的抵押权债权余额小于交易网签价格;交易房产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允许上市交易,且不存在被查封、冻结、设立居住权等情形;卖方原有贷款当前无还款逾期,且无未还清的代清偿记录。在溧阳市范围,卖方无须提前结清交易房产旧贷款,即可顺位抵押,待新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旧贷款后注销原抵押。
  该政策的出台,对卖方来说,可以解决交易过程中存在的还贷资金筹措难问题,省掉过桥资金成本;对于买方,则可以减少交易环节,一次性完成过户、重新抵押手续。同时,有利于激发广大群众的购房需求,活跃房地产交易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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