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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2020年安全生产形势新闻发布实录
发布日期:2021-01-28   浏览次数:   字体:〖默认 超大

发布时间:2021年1月28日上午9:30

发布地点:市行政中心青云厅

发布主题:常州市2020年安全生产形势

发布人员:陈卫兵 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季 琳 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基础处处长

                 梁雪锋 常州市应急管理局调查统计处副处长

主 持 人:李义东 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发布会主席台

李义东 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李义东】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通报2020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今年重点工作部署,介绍我市推进《工业企业实施风险报告制度规定》的有关安排。今天我们邀请到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陈卫兵、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处处长季琳、调查统计和综合减灾处副处长梁雪锋出席今天的发布会。下面请陈卫兵副局长作新闻发布。

陈卫兵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义东】

各位媒体的朋友们:

首先,我代表市应急管理局对各位媒体记者的到来表示欢迎,对你们一年来对全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0年,经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大幅下降,国务院、省督导组交办的问题隐患全部整改“清零”,实现了“务必整出成效”的阶段性目标,全市上下红线意识、风险防控效能、安全管理能力、事故防范效果、安全治理水平明显提高。

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一、2020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020年1~12月份,全市累计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28起,同比下降68.1%;死亡103人,同比下降59.6%。不论是全口径事故总量,还是工矿商贸事故、道路运输事故都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发生1起较大事故。

事故特点分析:

小型企业发生事故22起,占比53.7%;微型企业发生事故10起,占比24.4%;中型企业发生事故6起,占比14.6%;大型企业发生事故2起,占比4.9%。

建筑施工领域发生事故16起,占比39%;机械领域发生事故7起,占比17.1%。高处坠落事故15起,占比36.6%;机械伤害事故9起,占比22%;物体打击事故6起,占比14.6%。 

事故原因分析: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导致事故19起,占比46.3%;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挥错误导致事故5起,占比12.2%;个人防护用品缺陷(少)、教育培训不够各导致事故4起,均占比9.8%。

二、2020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不断健全制度体系。制定出台了辖市区党委政府、常州经开区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明确各地各部门考核评价指标。制定出台了《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以及安全生产警示提示、约谈、重要事项督办、述职报告等五项制度,规范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程序。在全省率先出台《常州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协调办法》,并对小散工程、零星作业、LNG加气站、流动加油车等领域的监管职责进一步梳理明确,确保安全生产责任无缝衔接。大力宣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加强对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新进员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二是全面推进专项整治。扎实开展31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各级共出动检查组5.84万个,检查企业(单位)23万余家次,查出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325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关闭取缔企业50家,责令停产整顿339家,追究刑事责任54人,联合惩戒失信企业34家。全面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排查整治,排查各类企业、民居、商铺、仓库、地下车库、公共场所等63.65万家,发现违法违规“小化工”81家,立案查处53起。针对省委危化品专项巡视指出的5个方面11项问题,已逐项对照、细化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按时推进落实。国务院、省督导反馈常州各类问题隐患1090项,我市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去年12月底前也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是始终管好重点领域。危化品领域,全面排查全市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297家正常生产化工(医药)企业确定了自身风险,关闭化工企业37家,正常生产企业取消高危工艺17家。冶金等工贸领域,编制工作指南、制定专项整治清单,组织开展了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专项执法,推动企业开展双预防机制建设,2.5万家企业完成风险辨识管控,创建了“一张网、一盘棋”专项整治新格局。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方面,指导各行业部门排查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形成覆盖各部门、各环节、各领域的危险化学品风险“一张图一张表”;开展化工园(集中)区安全风险评价,精准确定区域风险等级和风险容量。

四是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加强对各重点行业领域的执法检查,对违法企业落实 “四个一律”措施,切实做到“执法一起、规范一家、警示一片”。坚持媒体曝光和有奖举报制度,不断加大对企业违法违规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2020年,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共检查企业4027家次,立案总数1442件。

五是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出台《常州市深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被列为全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内容和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在全省尚属首次。市领导带头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宣讲活动,全市组织宣讲2700余场次,参加人员20余万人。市主流媒体和微信公众号开设5个专栏专题,发放宣传折页和清单20万余份,不断扩大安全生产工作的覆盖面、影响力。

三、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

在全面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成果的基础上,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大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是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大灶”。制定出台《常州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突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突出危化品领域系统性风险、突出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工贸、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专业化、信息化建设等薄弱环节,抓好全市27项、市重点行业领域98项重点任务,着力在压实责任、系统治理、提升能力、社会共治上下功夫,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是大力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是巩固“一年小灶”成果、落实“三年大灶”任务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市按照《常州市关于深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目标和要求,稳步推进创建工作,编制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绘制四色等级安全风险分布图,建立城市风险动态辨识评估制度。今年,除溧阳外6个区都要组织申报,三年内全市各辖市、区要全部创建省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统筹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与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制定出台我市公共安全体系总体规划纲要以及有关专项规划,以系统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社会化为引领,构建全域覆盖的公共安全体系,全面提升城市安全发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切实抓好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报告制度。省政府刚出台的《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抓手,按照省安委会部署,今年6月底前,规上工业企业要全部完成首次风险报告,年底前所有工业企业完成首次报告。

四是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全面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打造应急管理全链条综合监管平台,推动实现应急指挥、全域感知、预警监测、数据智能等功能一体化,将精准预防、快速处置落到实处。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持续推进“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学习宣讲活动,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推动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基层、企业和一线员工。

各位记者朋友,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危,我们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采取多种措施,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为我市“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开好局、起好步营造良好安全环境,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谢谢大家!

【李义东】

谢谢陈卫兵副局长的介绍,下面请季琳处长介绍《工业企业实施风险报告制度规定》有关工作安排。

季琳 市应急管理局安全基础处处长

【季琳】

2020年11月9日经省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第140号令《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该规定将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现在我对这一规定做简要介绍。

一、风险报告规定基本情况。

《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起草制定,共分三十八条,分为总则、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安全风险报告、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六个部分。

这一规定一是体现安全发展的要求,通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应急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二是体现依法治安的要求。解决安全风险管控的主体责任不落实以及相应的监督管理法律依据缺失等问题,进一步扎实推进安全风险预防体系建设,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求。三是体现精准治理的要求。制定出台《规定》体现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精神,建立健全企业主动辨识管控、政府精准监管的全流程安全风险管理机制,也是提升安全生产科学治理的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手段。

二、重点内容介绍

一是责任上,明确企业要主动辨识管控和报告企业存在的安全风险,应当将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纳入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职责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是在方式上,明确企业应当通过安全风险网上报告系统定期报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接受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管理。

三是在内容上,规定企业按要求填报安全生产基本信息、较大以上安全风险信息等内容;没有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也应当登录安全风险网上报告系统进行确认。

四是在时限上,要求企业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完成安全风险定期报告;新建企业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完成首次安全风险报告,涉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在试生产前完成报告。发生重大变更的情形,及时进行变更报告。

五是在处罚上,不如实报告将面临信用惩戒。对企业未建立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制度等5种行为,可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据具体条款对企业或者责任人进行处罚,最高可处罚5万元。

三、近期我市应急管理部门推进《江苏省工业企业风险报告规定》有关工作情况。

一是下发了关于全面宣传贯彻落实《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级强化组织领导,自觉将全面宣传贯彻落实《规定》精神作为2021年度重点工作之一。

二是突出宣传引导。目前市应急管理局综合运用官方网站、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方法开展全方位宣传,不断提升广大企业、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知晓率、参与率。

三是开展专项培训。将《规定》有关重点内容纳入2021年度全市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培训课程及相关考核题库,同时鼓励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培训。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将《规定》作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要内容,利用执法强力推动《规定》各项要求在企业落实,坚持将风险报告作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的坚实保障,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提供强有力的基础支撑。

【李义东】

谢谢季琳处长的介绍,下面请媒体朋友提问。

常州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常州日报】

请问梁雪锋副处长,对于2020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我们政府部门是如何落实责任追究的?

梁雪锋 市应急管理局调查统计和综合减灾处副处长

【梁雪锋】 

2020年度,全市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41起,死亡43人。已结案的37起事故中,行政处罚39家事故责任单位, 22位事故责任人,处罚总金额942.11万元;建议党纪处分4人;建议追究刑事责任15人。

【李义东】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各位,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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