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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武进区教育类人才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8-07-0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一、背景情况
    为全面优化教育人才结构,深入实施人才强教战略,实现教育类人才高质量发展,积极提升教育综合竞争力,不断促进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常州市《关于加快高层次中小学教育人才引进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常州武进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二、目标任务
    在3年内全区引进30名教育特聘人才,分层次培养教育领军人才10名,教育管理拔尖人才15名,培养江苏省特级教师5名,培养常州市特级、高级、骨干校长分别为6名、8名、10名,培养市、区五级梯队教师180名、200名,同比增加15%。
    三、实施办法
    1.加大引进力度,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抢占先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与高校合作,每年提前到知名高校招聘高层次人才,设立绿色通道,针对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取得中小学高级职称的教师、市级以上教育领军人才和教育管理拔尖人才等,创新、拓展人才进入机制,并对来武进从事教育工作的优秀毕业生放宽生源地限制、户籍要求,力求最大化实现对专业人才的吸引力。
    2.创新培训方式,构建精准培训体系
    实施培养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三名工程”,设立教育人才培训专项资金,在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上大胆创新、力求实效,进行全员、分类、分层、分岗培训,定制详实的培训菜单,做到精准培训。
    3.促进人才流动,实现优质均衡发展
    加快推进“区管校聘”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的人才交流配套措施,解决好人才流动中工资待遇、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关键问题,保障人才跨校、跨学段流动合理、科学、有序、顺畅,最终实现“结对校、集团内、全区域”三个层面齐头并进的人才流动模式。
    4.完善奖惩机制,实施科学考核评价
    建立科学系统、多元开放的教育人才考核评价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的重要依据。针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建立“转岗”机制,通过待岗再培训、培训后再次竞聘等方式,激发教师提升师德和师能水平,对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的教师予以解聘,清退出教师队伍。
    四、具体操作
    具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区教育局牵头,区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全区教育人才工作的政策把关、经费筹措和统筹协调等工作,要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第二阶段,集中发力,做好人才的引进、培养、流动和考核等工作,形成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制度和机制,要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第三阶段,健全区校联动机制,形成分工明确、上下贯通的管理体系,把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作为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要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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