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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夫妻投靠户口迁移?

发布日期:2018-10-2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1、办理依据:《常州市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常政发[2003]99号)。

2、办理条件:外市人员与本市居民结婚后需来常共同生活,且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

3、办理程序:向本市一方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市(区)公安(分)局审批办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4、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5、收费项目:收取《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工本费2元。

6、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书面申请;

(2)结婚证;

(3)户籍证明(户口登记机关出具)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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