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中流程的时限?
受理:根据《工伤认定办法》人社部令第8号第八条的相关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工伤认定作出的时限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 送达:根据《工伤认定办法》人社部令第8号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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