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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财政投入8.8亿元 推进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

发布日期:2015-08-1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8月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到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在常州,早在2013年底,常州市就出台了覆盖全市的大病医保制度。从市财政局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市投入8.8亿元推进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加快新农合与居民医保的整合,居民医保财政补助从350元提高到400元,受益群众达33万。
  今年上半年常州市投入资金4.35亿元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居民医保、新农合筹资标准和待遇筹资标准分别从2014年的510元、515元提高到2015年的560元、600元。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率分别达到89%、73%、81.23%。
  为了提升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上半年投入2.43亿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21亿元,专业公共卫生机构0.95亿元,重大公共卫生项目0.21亿元。
  为了健全基层医疗体系,投入1.31亿元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培训等,进一步改善医疗环境,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较2014年同期增加0.39亿元。
  与此同时,还投入0.49亿元用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非政府开办的社区卫生机构,财政按照基本药物销售额的15%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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