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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签订《标准化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2017-07-2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7月24日,常州市司法局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签订《标准化战略合作协议》,列明合作宗旨、基本原则、合作内容和范围、组织领导与协调等内容,建立长期有效的标准化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合作内容和范围:

一是将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列为重点工作领域,双方充分利用各自的条件,为合作提供便利条件和基础保障。

二是贯彻实施省地方标准、省司法厅工作标准,围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司法行政执法管理、司法行政保障等领域,推进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对司法行政的技术支撑作用。

三是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信访、法律服务投诉、信息化建设等领域工作标准研制工作,引导、指导市各协会开展法律服务标准研制工作,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司法行政各领域、多层次、高水平的司法行政标准体系,建设具有全省一流的标准化高地。

四是充分调动全市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基层力量,制定推动司法行政标准化发展的制度、文件,强化司法行政标准化工作资金保障,对司法行政重点领域标准化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五是建立高效便捷工作机制,全市司法行政业务领域标准化建设,由市司法局归口负责,地方标准立项、标准化建设试点等由市司法局统一组织向市质监局推荐申报,市质监局对司法行政业务领域标准化建设给予重点支持,加快推进省、市立项和审批进程。

六是加强培训交流合作,邀请对方派员参加标准化工作相关活动和会议,邀请标准化专业人员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和授课,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参加标准化专业培训,建立标准实施与人才培训制度。

七是建立良好的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市质监局标准化信息资源优势和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作用,共同为我市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提供全面、及时、有效的信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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