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现将市人社局起草的《关于开展“全国工伤预防重点联系城市”示范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全文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2023年8月1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1.通过信函将意见已经发至: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九楼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邮编:213022),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362735734@qq.com。
3.联系人:方 谦,联系电话:85681973。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4日
附件:1.《关于开展“全国工伤预防重点联系城市”示范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开展“全国工伤预防重点联系城市”示范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附件1
关于开展“全国工伤预防重点联系城市”示范建设的实施方案
2021年我市被人社部确定为“全国工伤预防重点联系城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推动工伤预防工作提质增效,充分发挥我市“全国工伤预防重点联系城市”以点带片、以片促面的示范引领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完善工伤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制度体系,把工伤预防作为工伤保险优先事项,采取有力措施组织推进,切实提升企业和职工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从源头上降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促进劳动者稳定就业,为大力实施“532”发展战略、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高度重视工伤预防工作,加大工伤预防费的投入,年度工伤预防费的使用不低于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的1.5%。到2025年前,建立完整、规范、成熟的工伤预防工作机制,全市工伤事故发生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危险化学品、化工、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及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工伤预防宣传全覆盖,重点企业重要岗位人员工伤预防培训全覆盖。到2025年之前,实现重点行业工伤事故发生率降低20%以上;
——切实降低“十四五”时期新发职业性尘肺病、职业性噪声聋等职业病的发生率;
——建立10家具有行业特征的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评选40家工伤预防示范单位,实现教育基地、示范单位各辖市(区)全覆盖;
——工伤预防整体质效全面提升,工伤预防委员会成员单位同向发力,行业主管部门预防项目全覆盖,逐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大预防”的工作格局;
——探索行之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伤预防常州经验和模式。
三、工作任务
(一)树牢工伤预防优先工作理念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减少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害作为工伤预防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工伤预防的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防止工伤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
2.贯彻落实部、省有关工伤预防工作的各项工作要求,开展各项工伤预防宣传活动和培训工程,瞄住盯紧重点行业企业,以考核指标为目标、以年度项目及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勇于创新发展、强化过程管理,注重实效绩效,落实长效机制,保持工作的连续性,推动各项工伤预防任务落地见效。
(二)完善工伤预防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制度体系
3. 完善工伤预防专家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预防专家的遴选、聘用与退出机制,明确专家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专家库办法,组建工伤预防专家库,遴选工伤保险管理、安全生产、安全培训、职业卫生、财务管理、教育研究等方面的专家参加,为工伤预防提供立项评审、宣传培训、问题诊断、措施制定、评估验收等技术支持。
4. 制定工伤预防项目遴选及项目验收评分标准,分级设定指标体系,明确评分要点,细化赋分规则,不断完善工伤预防项目管理制度,为项目的实施验收提供依据。
5.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符合有关规定的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工伤预防培训、宣传、研究及评估等相关工作,建立长效服务机制。
(三)健全工伤预防联防联控机制
6. 调整完善工伤预防委员会成员单位,完善工伤预防委员会运行机制,落实工伤预防委员会会议和工伤预防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制度,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联动,围绕工伤事故高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加强相关数据分析,合力开展工伤预防专项行动。
7. 对年度事故发生率较高、出现工亡或工伤重残(1-4级)较多的部分企业,联合应急、工信、公安等部门上门约谈,督促企业落实工伤预防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未及时整改的用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严肃处理。对有代表性或典型性的工伤事故,相关部门要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全面加强工伤预防宣传
8. 积极开展线上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官网、官微等新媒体作用,用好地铁、公交车等流动载体,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政策宣传,提升工伤保险政策普及率,提升全社会工伤预防意识。
9. 参与各类活动宣传,依托各部门和行业企业的宣传阵地,抓住重点时段、重要节点、重大事件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伤预防宣传。在每年开展的工伤保险暨工伤预防宣传月、“春风行动”现场招聘会、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中加强工伤预防宣传,持续做好工伤预防“进企业”、“进工地”、“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园区”的“六进”宣传活动。
(五)深入推进工伤预防培训
10. 根据部、省统一部署,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能力提升培训工程,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一线班组长为培训重点,有针对性地强化工伤预防技能提升。
11. 健全完善“人社主导、购买服务、精准施策”的培训模式,深入推进我市“体检式”工伤预防培训项目。通过购买第三方专业机构服务,以工伤危险因素评估、事故隐患排查、互动式培训、持续跟踪回访与督促改善相结合的形式,实施“一企一案”的工伤预防培训项目。
12. 不断拓展“基地助力、现场模拟、沉浸体验”的培训范围,广泛开展我市“体验式”工伤预防培训项目。依托技工院校、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等建立的各类工伤预防宣传培训基地,组织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以现场教学、工作场景模拟,VR体验、实地操作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伤预防培训,着力解决生产操作不规范、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13. 实施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关口前移,在本地9所技工院校全面开设课程,将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等法规政策、生产安全事故防范知识等内容作为课程学习内容。鼓励各单位、部门将工伤预防教育培训纳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
(六)创新本地工伤预防特色做法
14. 充分整合资源,鼓励有能力的技工院校、大中型企业、行业协会、工业园区等自建或共建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领同行业中小微企业开展工伤预防工作。2025年末,选取本地十大产业行业,挂牌10家契合产业特色的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评选40家工伤预防示范单位,进行宣传推广,营造工伤预防工作正能量。
15. 创新开展“龙头引领、多方协同、以点带链”的“供应链协同”工伤预防培训创新项目,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带动本地的中小微供应链企业协同开展工伤预防工作。试点开展“供应链协同”工伤预防项目的企业各辖市(区)全覆盖,在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注重试点经验总结和积累,鼓励龙头企业开展协同模式创新,探索建立龙头企业引领供应链协同的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实施的标准化建设;
16.创新实施“园区指导、第三方服务、以片促面”的“园区协同”工伤预防培训创新项目。在实践中联合产业园区管理部门开展工伤预防,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既抓好园区公共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也提升园区内各企业的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共同维护产业园区的整体安全水平和事故预防能力,降低园区的工伤事故发生率,形成工伤预防“以片带面”的良好效应。
17. 进一步探索将“协同式”工伤预防的培训模式延伸到更多的行业领域,善于发现和抓住龙头、平台等“关键少数”为载体,串联“绝大多数”的企业共同开展工伤预防工作模式。
18. 扩大工伤预防实施范围,将参加职业伤害保障的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纳入工伤预防实施范围。鼓励行业党组织、行业工会牵头,探索符合新就业形态行业特点的工伤预防新模式。
19. 大力开展互联网+工伤预防。充分发挥信息化、大数据、人工智能在工伤预防方面的作用。普及线上宣传培训:一体化推进在线宣传培训、考核评估;通过开发工伤智慧管理系统,打通多部门数据壁垒,完善信息交互和数据共享,对企业开展“精准画像”,对地区开展工作质效评价,准确定位预防短板;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工伤预防项目进度监测,量化绩效目标,实时监测项目进度及预防费支付进度。
(七)强化工伤预防工作考核监督
20. 将工伤预防工作纳入省、市人社事业发展计划指标,实时监测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提高工伤预防工作的实效。加强对工伤预防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按照项目进展安排全程检查、全程跟踪、全程问效。
21. 加强工伤预防经费使用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招标、谁验收,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工伤预防费依法合规使用。对存在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工伤预防经费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伤预防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也是一项民心工程。人社、财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工伤预防委员会成员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依法依规落实各项职责,负责各自领域工伤预防项目的实施和监管。加强成员单位间的工作联络和信息互通,建立项目调度协调机制,及时研究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推动各类工伤预防项目顺利实施。
(二)鼓励创新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完善工伤预防工作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加强统计分析,推动解决工伤预防重点难点问题。建立示范引领和奖惩激励机制,加大工作引导力度,增强用人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鼓励创新实践,加快探索建立可操作、可监管、可评价、可推广的工伤预防工作新模式。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按要求编制工伤预防项目预算,切实保障工伤预防工作经费,为开展工伤预防工作提供有力支撑。要指导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或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江苏省工伤预防业务规程》明确的申报指引和格式文本等要求,编制申报工伤预防项目,推动项目申报更加规范、精准、便捷。
(四)建立长效机制。注重工伤预防工作素材、经验、模式的总结提炼。搜集项目中的培训教材及有关视频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形成常州市工伤预防资料库,并逐年不断充实;将年度工伤预防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和亮点,归纳总结,梳理出工伤预防创新模式的标准化流程,进行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健全抓落实长效机制,紧密结合实际,发扬钉钉子精神,实现工伤预防工作日常化、规范化、机制化,推动我市工伤预防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附件2
《关于开展“全国工伤预防重点联系城市”示范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
工伤预防工作是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工伤预防作为工伤保险的优先事项,大力组织推进,切实提升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促进劳动者实现稳定就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021年底为进一步推进工伤预防提质增效,充分发挥以点带片、以片促面效应,人社部在全国确定了40个工伤预防重点联系城市,我市也位列其中。为充分发挥我市“全国工伤预防重点联系城市”的示范引领作用,拟出台该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和起草过程
根据八部委出台的《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人社部发﹝2020﹞90号),以及《关于印发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25号)和《关于印发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常人社发﹝2021﹞83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要求。
该实施方案列入常州市工伤预防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由市人社局牵头起草,根据我市今年来工伤预防的工作基础,结合五年行动计划实施内容,规划了我市工伤预防下一步工作目标,尤其是在创新发展和示范引领方面要作出的一些试点和探索,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卫健委等工伤预防委员会成员单位,从主管的行业领域出发,提出了专业的工伤预防工作建议,市财政局、市社保中心对工伤预防费的使用和监管提出了建议。初稿完成后,召开调研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研究,采纳合理部分,对文本进行多次修改、完善,形成《关于开展“全国工伤预防重点联系城市”示范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四个方面。主要根据五年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结合我市实际,明确了六项具体工作目标,既有阶段性目标(到2025年年底),也有长期机制。概括起来包括一投入,两机制,三降低,四个全覆盖。一投入是指工伤预防费投入比例不低于1.5%,两机制是指建立规范成熟的工伤预防工作机制和可复制推广的地方经验模式。三降低是指全市事故发生率降低,重点行业事故率降低,职业病发生率降低。四个全覆盖是指重点领域预防全覆盖,重点企业重要岗位人员培训全覆盖,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全覆盖,教育基地和示范单位各辖市区全覆盖。
工作任务围绕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健全机制、宣传培训、创新特色和强化监督等七个方面,共21项具体内容。其中,宣传培训和创新特色是主体内容,宣传培训是基础,创新特色是提优,是示范建设的灵魂。创新特色主要包括一是阵地建设,挂牌10家警示教育基地、评选40家示范单位;二是创新培训,围绕“协同式”工伤预防培训项目的创新,深化供应链协同,拓展园区协同,探索更多龙头、平台等载体的协同;三是关注热点,将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纳入工伤预防的实施范围,探索符合行业特点的预防模式;四是数字赋能。发挥信息化、大数据在宣传培训、管理、评价、监测等方面的作用。
最后,通过加强组织领导、鼓励创新发展、强化经费保障、建立长效机制等措施,确保示范建设落地见效,久久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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