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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三方面优化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工作水平

发布日期:2023-06-2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切实增强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供给能力,加大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监督管理,提升培训质量,日前市财政局会同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职业技能补贴工作的通知》,聚焦“补贴目录、补贴政策、补贴管理”三方面优化举措,进一步发挥政府补贴资金的导向作用,规范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工作,提升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效。

一是动态调整补贴目录。聚焦“532”发展战略及新能源之都建设,紧扣我市十大产业链,动态调整我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新增包括光伏组件制造工、化工总控工、人工智能训练师等数字技能、绿色技能工种,目前职业培训紧缺工种共计158项,合格证紧缺工种共计94项。

二是统筹优化补贴政策。将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纳入目录清单管理,符合补贴条件的参保职工取得我市培训补贴目录外但在省定目录内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给予800元、900元、1000元补贴。不在省和当地目录范围内的职业(工种)不予补贴。

三是实名制管理补贴信息。所有培训和补贴信息按规定纳入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培训补贴实名制管理系统管理,并进行智能化比对审核。所涉及的培训证书(除合格证书、项目制外),须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上查询到。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每年可申领不超过3次培训补贴(含职业培训补贴和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次数)。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个人不得就同一个培训项目重复申领培训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申领,获得高等级证书的不得再申领同一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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