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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日期:2018-12-20   浏览次数:   字体:〖默认 超大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9日上午10:50

发布地点:市行政中心惠风厅

发布主题:常州市《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员:吕全斌   常州市审计局副局长

主 持  人:王志新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新闻发布会主席台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王志新 

【王志新】: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本次新闻发布会! 本次发布会的主题是“常州市《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今天上午,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市审计局副局长吕全斌同志向大家发布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下面请吕副局长介绍情况。

常州市审计局副局长 吕全斌

【吕全斌】: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促进我市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和国有资本健康运营,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精神,常州市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根据发布会安排,下面我就《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及亮点特色,向媒体朋友们作发布,希望通过新闻发布平台,借助各位媒体人辛勤的传播,让广大群众了解审计、认同审计、支持审计。在此,我谨代表常州市审计机关,对大家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出台背景

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健全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系和制度,实行企业国有资产审计监督全覆盖,建立对企业国有资本的经常性审计制度。

2017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1号),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和国有资本安全运营。

2018年4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苏办〔2018〕10号),要求创新审计理念、完善审计工作机制,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依法做到对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每5年至少审计1次。在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上实施精准审计,在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上实施精准审计,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上实施精准审计,在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上实施精准审计,在公司法人治理及内部控制上实施精准审计。

2018年5月,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市审计局提出我市具体的举措和工作计划。市审计局从我市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常州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确定的重点目标任务,牵头起草常州市《实施意见》,力求既符合中央和省意见精神,又体现我市特色亮点。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由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审计重点和保障措施四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创新审计理念、完善审计工作机制,对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明确四个坚持,即坚持依法审计、坚持客观求实、坚持推动发展、坚持统筹推进。

第三部分,审计重点。具体确定了六个方面的审计重点:

(一)围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目标任务完成,审计稳增长、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优化投向、重组整合等改革举措实施情况,政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

(二)围绕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审计侵占、挪用、浪费国有资产的行为,评价资产管理水平,关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及境外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三)围绕“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权力运行,审计决策程序、决策权限等制度是否完善和有效执行以及其他权利运行是否规范;

(四)围绕公司法人治理、内部控制,审计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内部风险管控情况;

(五)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廉洁从业,审计遵守廉政规定情况及有关职责履行情况;

(六)围绕企业功能定位、分类管理,针对金投类、产业类、城市运营类及公益类企业,确定各有侧重的审计重点。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为保障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审计重点的有效实施,《实施意见》提出了六大工作机制:

(一)全覆盖审计工作机制。对市管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由市审计局组织实施,每5年至少审计1次。对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提升任中审计比例。其他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管理权限,依法实施审计,审计机关也可以根据需要直接安排计划进行审计。

(二)大数据审计工作机制。推进“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方式。在确保数据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审计实时监督系统,对重点企业实施联网审计。

(三)内部审计监督机制。推动完善内部审计管理体制、制度和机制,有效利用内部审计力量和成果,同时加强对内部审计质量的检查。

(四)审计机关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机制。包括经常性信息通报与交流、问题线索移送与案件协查、查处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发挥监督合力。

(五)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及责任追究机制。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将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年度工作报告,作为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国有资产监管等部门对审计发现移送的重大问题和整改不力或屡审屡犯的,依法依纪予以追责。

(六)审计结果报告和公告机制。审计机关要依法将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告,被审计企业要按规定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告,国有资产监管等部门要按相关规定将追责问责情况向社会公告。

三、特色亮点

一是审计重点内容更全面具体。全面吸收了中央和省级文件以及与国有企业、国有资本以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相关的法规政策规定涉及的审计内容,并对其进行了细化与分类,还针对我市国有企业不同的功能定位,分类确定了各有侧重的审计重点。金投类企业侧重投资决策和投后管理审计,关注国有企业投资管理配套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产业类企业侧重资产质量和产业升级审计,关注加快产业升级、推动企业上市等发展目标实现情况;城市运营类企业侧重债务规模和融资管理审计,检查资金储备和资金链安全情况。公益类企业侧重资源配置和服务效益审计,推动提升社会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是审计工作机制更具可操作性。按照《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国有企业的规模、现状和审计情况,制定中长期审计计划,确定重点审计对象和审计频次,确保对国有企业每5年至少审计1次,对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充分利用各种审计资源,避免重复审计。

三是审计技术方法更先进高效。探索现场作业与后台数据分析一体化、数字化审计方式,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建立市属国有及控股企业审计数据库,实行全面监控,确保审计监督不留“死角”。

四是审计结果利用更讲求实效。一方面将审计整改进度与审计工作进度相结合,及时向被审计单位反馈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其尽快整改,提高整改时效;另一方面要完善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送达后,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核查,准确掌握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审计建议采纳情况,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谢谢!

【王志新】:

谢谢吕副局长的介绍!现在请记者朋友提问。

扬子晚报记者现场提问

【扬子晚报记者】:

请问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在现阶段有何重大意义?

【吕全斌】:

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的意义是由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的属性和性质所决定的。对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是宪法及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赋予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审计机关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强治理、反腐败、控风险、防流失的重要监督力量之一。国有企业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国有企业审计的重要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工作,陆续出台一系列有关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的法规政策,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这些文件都明确要求 “对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并提出健全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系和制度,实行企业国有资产审计监督全覆盖,建立对企业国有资本的经常性审计制度。

2017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1号),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和国有资本安全运营。

2018年4月,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苏办〔2018〕10号),要求创新审计理念、完善审计工作机制,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依法做到对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每5年至少审计1次。

根据中央和省意见的要求,我市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对深化我市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提出了具体要求。

综上所述,体现了中央、省、市对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重视,这也正说明了对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的意义所在。

常州电视台记者现场提问

【常州电视台记者】:

请问实施意见出台前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是怎样开展的,取得了哪些成效?

【吕全斌】:

常州市审计机关自1983年成立以来,就对国有企业开展审计。国有企业审计经历了由严肃财经法纪为重点,到以资产负债损益审计为重点,到以经济责任审计为重点,再到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为中心的四个阶段的发展历程。第一个阶段,主要是开展查错纠弊式的财务收支审计、违纪专项审计、行业审计等,促进企业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第二阶段审计重点转向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监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通过在会计领域打假治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第三阶段,以1999年《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颁布为标志,国有企业审计从查错纠弊为主的传统财务收支审计,以资产负债损益为主的真实性审计,转向以经济责任审计为重点,以“摸家底、揭问题、促发展”为主线的阶段。围绕企业会计信息、重大经济决策、内部管理和遵守财经法规等,客观评价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促进企业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重点审计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经济管理和监督职责情况。第四阶段,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为中心的新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审计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为目标,不断加强对国有企业资金、权力和责任的审计,通过对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的审计,促进政令畅通;通过揭示和反映国有经济运行中的风险隐患,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通过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促进深化改革;通过加强对国有资产运营相关权力和责任的监督和制约,促进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通过全面监督国有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促进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建设;通过揭露重大违纪违法违规问题,促进廉政建设。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四个阶段是相互联系、相互衔接、相互融合的。成效也是显著、巨大的。

【王志新】: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到来,也欢迎大家在会后继续就关注的问题与有关领导进一步交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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