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vi >> 部门动态 >> 正文

农业农村局:常州市对农业农村部公布的2019年第二批农药抽样相关不合格产品开展现场核查

发布日期:2020-05-1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根据《关于对农业农村部2019年第二批农药抽样涉及我省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理的通知》(苏农办农[2020]14号),农业农村部2019年第二批农药抽样涉及常州市不合格产品2个(全省共150个)。其中1个是标称江苏七洲绿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15%多效唑(可湿性粉剂),存在问题是产品超过质量保证期;另1个是标称河北赛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5%氟铃脲(乳油),存在问题是有效成分含量不符合要求。2个不合格产品的农药经营门店均在金坛区指前镇。

5月12日,常州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处与常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就此次农业部抽查的不合格农药产品联合开展现场核查,对指前镇现有的7家正常营业农药经营门店进行全覆盖全方位突击检查。检查人员现场查看了各农药经营门店的营业执照、农药经营许可证;重点检查了15%多效唑(可湿性粉剂)和5%氟铃脲(乳油)两种农药产品。经查,指前镇有2家门店销售江苏七洲绿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5%多效唑(可湿性粉剂),5家门店销售四川润尔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5%多效唑(可湿性粉剂),产品均未超过质量保证期。7家门店均未发现有氟铃脲销售。

检查人员还对各门店的可追溯电子台账建立、限用农药实名销售、产品专柜分类摆放、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门店存在的农药货架摆放杂乱、销售记录不完整、灭火器摆放不规范问题等进行现场指导,要求门店限期整改到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