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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把握“三类救助”健全社会救助格局,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发布日期:2020-09-2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常州市财政部门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聚焦健全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的救助格局,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困难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一)夯实基本生活救助,动态管理促进提标扩面

结合财力状况,对低保标准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实施动态调整管理,并实现全域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保障城乡居民在社会救助上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扩大救助范围,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残、大重病对象“单人保”政策,将“单人保”政策覆盖面扩大到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低保标准2倍且家庭经济状况等符合相关规定的三级智力残疾人和三级精神残疾人;将事实性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保障范围,保障对象扩大至12类。今年以来,全市财政部门拨付低保金、特困供养补贴共计1亿余元,保障低保人员14549人、特困供养人员5266人。

(二)健全专项社会救助,分类管理促进精细帮扶

着力就业援助,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与生活困难补助,提供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提升企业吸纳就业能力,今年以来发放相关补贴7500余万元,惠及4.5万人次。着力医疗救助,将其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社会救助制度有力衔接,对重点优抚对象等重点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资助,把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范围和慈善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范围。着力教育救助,形成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职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等各学段全覆盖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以减免学费、发放助学金等方式协同帮扶,截至目前已发放资金1.44亿元、帮扶49.25万人次。着力特殊对象,针对残疾人实施“两项补贴”扩面政策,全市新增受益残疾人1.4万人;支持“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运行,目前已建成102家,一站式提供照料、康复、培训等服务。

(三)完善急难社会救助,灵活管理促进应救尽救

积极发挥临时救助应急性、补充性、过渡性作用,出台深化临时救助新政,以类型划分明确救助范围,降低非本地户籍对象救助门槛,以困难程度完善救助标准,可采取一事一议加大救助力度,全年救助总额最高可达低保标准的12倍,今年以来已通过临时救助帮扶1.17万人次 。优化临时救助办理流程,急难型可先救助后补齐手续,提高救助速度。下放审批权限,建立镇(街道)临时救助准备金制度,用于小额临时救助,形成救助及时、标准科学、方式多样、管理规范的临时救助工作格局。做好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急难救助工作,及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已发放补贴49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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