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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来常开展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2-09-2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9月21日至2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秋林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常州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韩九云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来到长江大保护常州展示馆、法制宣传教育馆,了解常州市“一法一条例”的实施、宣传以及长江大保护的措施、目标情况,实地察看了常州亚邦化学有限公司拆除现场、录安洲长江码头散货堆场气膜大棚环保提升项目和新创碳谷控股有限公司,就长江岸线生态修复、滨开区废水排江整改、长江排污口治理、企业污染治理、长江禁捕和滨江新材料产业园转型提升等情况进行深入检查。
  近年来,常州市将贯彻实施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刚性约束,全力破解“化工围江”难题,推动化工企业腾退地块连片复绿,沿江区域累计新增复绿面积超3000亩,生态岸线占比80.6%,居全省第一,推动滨江新材料产业园转型提升,成功获批“全国绿色化工园区”创建单位,园区亩均税收从2019年的11.1万元增至2021年的20.1万元,增长了近一倍,走出了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马秋林肯定了常州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统筹推进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护和产业转型升级、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的成效。他强调,要始终牢记长江保护这一“国之大者”,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快流域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着力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要清醒地认识到我省沿江地区排放总量仍处于高位、生态环境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继续加大“一法一条例”推进力度;要聚焦生态环境修复,通过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落实落地;要凝聚“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有效合力,推动各有关方面增强法治意识,加大长江、太湖治理力度;要积极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流域性、区域性协同立法,为我省长江保护提供有效制度供给,着力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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