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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高云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
发布日期:2015-08-1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8月10日下午,市长费高云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市在危旧房、低洼地和城中村改造工作中,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实施了一批项目,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特别是通过实施低洼地改造工程,很好地缓解了逢汛必淹的突出问题。
  根据《常州市市区2013-2017年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我市共需改造的棚户区约40660户,面积667.6万平方米。我市明确,对于每个改造项目,都要在征询民意、深入调查、摸清底数、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具体项目的“一地一策”改造实方案。“棚改”项目可采取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综合整治等多种形式:对有商业开发价值的片区,可通过房地产综合开发方式进行改造;对可纳入市政公益性项目的片区,结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实施改造;对可整治的老旧住宅区、规划保留的建筑及近期不具备整体改造条件的地块,主要采取环境综合整治、房屋维修加固和配套设施完善等方式改造;同时要重视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做好“棚改”片区内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费高云指出,要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进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将这项民生工程落到实处。重点在近年来“三改”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市民居住条件,科学制定计划,积极组织实施,公开透明运行,努力构建“和谐宜居新常州”。

  会议还审议了《常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常州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听取了关于第15批次“常州市荣誉市民”评审工作的情况汇报。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九云,副市长张耀钢、王成斌、张云云、方国强、史志军、热孜燕·阿布力孜和市政府秘书长徐新民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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