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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印发《实施细则》 推动市领导领办督办 重点提案工作更加规范

发布日期:2023-06-2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推动市领导领办督办重点提案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近日联合印发《市领导领办督办重点提案办理协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这是常州市在出台《政协常州市委员会提案办理协商办法》《政协常州市委员会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的基础上,推动重点提案办理由“按时办结”向“优质办好”转变的又一有力举措。
  《实施细则》明确,市领导领办督办重点提案遵循“加强领导、深化协商、注重质量、讲求实效”原则,明确“办前、办中、办后”三个阶段和“遴选协商、及时交办、确定方案、具体办理、办理协商、办理答复、总结归档、评价考核”八项工作流程,将高质量履职贯穿于提案工作全链条和各方面。同时,《实施细则》还对重点提案办理协商类型定位、情况跟踪、宣传要求等进行了明确规范。
  自2020年起,市政协探索开展党政领导领办重点提案工作。截至目前,市领导共领办督办重点提案86件,召开重点提案办理座谈会、协商会59场次,有力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的落实,推动提案办理整体水平高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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