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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新闻发布实录
发布日期:2014-11-13   浏览次数:   字体:〖默认 超大

    发布时间:11月13日上午10:00 
    发布地点:行政中心惠风厅 
    发布主题:常州市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新闻发布

    发布人员:丁正红  常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

              王亚芬  常州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综合处处长

              黄为民  常州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

              李因宝  常州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综合指导处副处长 

    主 持 人:戴胡爽  常州市新闻办副主任

 

    发布会主席台

 

    戴胡爽  常州市新闻办副主任

    戴胡爽: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领导有,常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丁正红先生,常州检察市院反渎职侵权局综合处处长王亚芬女士,常州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黄为民先生,常州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综合指导处副处长李因宝先生。下面先请丁副检察长进行新闻发布。

    丁正红  常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

    丁正红: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自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来,常州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工作部署,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依法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结合办案同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主动延伸办案触角,积极促进行业治理和惩防体系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下面,我将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一通报。

    一、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基本情况

    2013年1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结合民生检察的工作主题,切实加强对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专项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查办专项类案件与查办其他案件统筹谋划、整体部署。

    一是突出办案重点,不断加大惩治职务犯罪的力度。全市检察机关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重点查办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响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保持严肃惩治严重职务犯罪的势头,依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245件282人,占全市检察机关同期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总人数的91.6%,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亿元。先后查处了金坛市政协原副主席、常州苏南土地示范管理中心原主任庄六孝,市财政局原副局长孟建国,钟楼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仁华,天宁区政协原副主席张传兴等一批县处级干部受贿要案。

    二是以“小专项”为抓手,推进相关行业系统治理。注意选取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较多、职务犯罪案件多发易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开展查办职务犯罪“小专项”行动,深入挖掘窝案串案。相继在矿产资源监管领域查办14件14人,在广电网络领域查办18件20人,在高效设施渔业补贴领域查办8件10人,在老小区改造工程领域查办7件7人,在征地拆迁领域查办23件29人,在医疗卫生领域查办9件10人,等等。上述“小专项”类案件占整个专项类案件的60%,有力推动了专项工作深入开展。通过办案,推动解决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惠民资金管理、环境污染、征地拆迁等突出问题。

    三是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积极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认真落实惩防一体工作要求,立足职能,结合办案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注意通过查办案件,发现相关部门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深刻分析存在的原因,以调研报告和检察建议等形式,促进相关部门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取得较好效果。2013年以来,结合办案共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宣传教育1025次,完成预防调查144件、案例分析94件,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86件,推动建立37项制度。

    二、专项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特点

    一是重特大案件占较大比重。在查处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有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94件205人,其中10万—50万元的122件,占62.9%;50万—100万元的31件,占16%;100万元以上的23件,占11.9%。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1件77人,其中属于因渎职侵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重特大案件43件,占总数的84.3%。

    二是损害群众利益犯罪后果严重。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不但给国家造成巨大的损失,一定程度上还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如,溧阳市天目湖镇财政所会计吴亚东挪用公款案,造成国家损失1100余万元,大部分损失无法追回;武进、新北、钟楼等地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放松监管,导致黑诊所致人死亡事件,等等,不仅直接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间接经济损失更是难以估算。

    三是“群蛀”现象突出,呈现明显行业性特点。在查办的245件282人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案件中,属于窝串案的有188件216人,占76.6%,窝串案现象、行业特征表现得较为突出。如,在金坛市教育系统查处窝串案4件4人,涉案人员包括分管采购的中学校长、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及书店经营人员等;在财政补贴领域查处窝串案7件7人,涉案人员包括市财政局、区农林局、村委会、农业企业的人员等,呈现出“上下串通”、“内外勾结”的特征。

    四是贪渎案件存在交织现象。在立案侦查的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案件中,涉及渎职罪和受贿罪双重罪名的有18件21人,贪中有渎、渎中有贪、贪渎并存的现象较为突出。如,在矿山资源领域系列职务犯罪案件中,相关国家工作人员在收受他人钱物的同时,在采矿权出让以及监管矿山开采、复绿整治等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家资源被滥采、生态环境遭破坏,并造成国家资源税费严重流失。

    三、下一步加强反腐败工作的打算

    一是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我们将切实担当起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大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的总要求,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强化市检察院的指导、跟进,推动重点案件取得突破,真正形成高压态势。

    二是坚持践行民生检察主题。严厉打击各类危害人民生产生活的严重犯罪,突出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推出“12309常州检察民生服务热线”、法治文化宣传、检民互动等各项便民利民举措,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等方面强化检察职能。

    三是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覆盖全过程的案件监督管理模式,严格执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职务犯罪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坚持从严治检带队伍,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确保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促进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不断提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四是突出抓好检务公开工作。依托传统媒体发布信息的同时,充分运用检察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随时发布执法办案信息,主动公开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等有重大社会影响、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案件办理情况,提高执法办案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纪检监察、人民监督员、社会各界、新闻媒体以及网络的监督。

    五是不断加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职务犯罪的预防力度。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对职务犯罪特点规律较为准确把握的优势,紧密结合执法办案,综合运用检察建议、预防调查、预防咨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警示教育等专业措施,着力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实效,强化源头治理。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戴胡爽:下面请各位进行提问。

    现代快报记者现场提问

    现代快报记者:各位领导好,请问检察机关为什么要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黄为民  常州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

     黄为民: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报中央批准,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开展的,时间从2013年1月开始,到今年,也就是2014年12月份结束,历时两年。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这为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明了方向。当前,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仍在高位运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突出,直接破坏党群关系,影响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检察机关开展这个专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推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科学发展的有力抓手。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分析贪污贿赂犯罪在不同领域、不同阶段发生发展的特点和规律,结合办案实际有重点、分步骤地推进查办案件工作,坚决维护法治权威,有力保护群众切身利益,努力为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常州电视台记者现场提问

    常州电视台记者:据了解,近年来常州市反渎职侵权工作取得了稳步健康发展,能否给我们重点介绍一下今年全市反渎职侵权工作的主要情况?

    李因宝  常州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综合指导处副处长 

    李因宝:谢谢这个记者的提问。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继续以高检、省院部署的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为重点,全面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案件30件43人,所立案件数同比上升7.1%。今年的反渎工作主要体现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突出查办大要案件,核心案件比例增高。全市反渎部门查办重特大案件24件36人,占立案总人数的83.7%;立案侦查处级要案4人,科级干部案件17人,处、科级干部同比增加61.5%。查办渎贪交织案件20人,占立案人数的46.5%。

    (二)突出查办司法腐败案件,案件分量明显加重。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7人,占立案总数的16.3%,其中,公安机关工作人员1人,法院工作人员6人,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三)突出查办专项案件,办案质效明显提升。全市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案件27件39人,分别占全年立案件数和人数的90%和90.7%。同时,根据我市实际,积极开展查办“高效设施渔业补贴领域渎职犯罪”小专项工作,从中查办各类犯罪8件10人,促进了我市反渎工作的整体开展。


    常州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常州日报记者:请介绍一下常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的运行情况?

 

    王亚芬  常州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综合处处长

    王亚芬:常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下简称预防教育基地)自去年12月10日运行以来,我们加大了对预防教育基地的推广应用,把它变成开展廉政教育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课堂,先后有来自全市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450批次35000余人前往预防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预防教育基地已成为常州市委党校现场教育基地,列入市委党校主体培训班的课程,被评为省级廉政文化旅游专线点、常州市第二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并被市委组织部推荐为“江苏省党性教育现场教学基地”。内蒙古、吉林省检察院等30余家单位慕名前来常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学习考察。目前,我们正加紧推进网上预防基地建设,不日就可实现实体和网上基地的互动。    

    戴胡爽:今天提问环节就到此结束,各位媒体朋友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会后直接与市检察院联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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