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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新北区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将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的《常州市新北区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及说明全文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2月20日。

二、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和建议:

1.信函:邮寄至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69号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处,邮编:213000;请在信封上注明“常州市新北区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实施方案意见建议”字样。

2.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317585013@qq.com;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常州市新北区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实施方案意见建议”字样。

三、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与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

特此公告。

附件:1.《常州市新北区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常州市新北区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1

《常州市新北区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邮政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2022〕111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66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印发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全面支撑和服务乡村振兴指导意见的通知》(苏交公路〔2021〕1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强化示范带动,健全完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全面提升“四好农村路”服务能力、服务品质和服务效能,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主要目标

以创建2024—2025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为目标,推动我区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持续优化,安全条件更加完善,养护水平全面提升,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保持优美整洁,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确保县道、乡村道PQI分别不低于95和90,县道、乡村道优良路率分别不低于95%、90%,实现农村公路成网成环,建成网络畅、品质高、服务优、路域美的农村公路网络。全面推进农村公路与党建、旅游、产业、文化等方面有机结合,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深化农村公路“路长制”落实及信息技术融合推进,推动农村公路管养和客货运输智能化升级,全面提升公众出行效率和品质,优化农村综合运输服务能力,提高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安排,全面建好农村公路

1、实施“农村公路+”发展战略。围绕农村公路打造“美丽农村路”“平安放心路”“特色致富路”“美好生活路”,全面推进农村公路提质增效和新北区“美丽廊道”建设工作,促进改善特色田园乡村、美丽乡村、乡村旅游景点景区、产业园区和特色农业基地等交通运输条件,带动区域经济发展,2024—2025年,全区实施20公里农村公路提质增效。加强规划引领,优化农村公路网络布局。围绕全省新一轮农村公路网规划修编,构建便捷高效的农村公路骨干路网和普惠公平的农村公路基础网络。做好农村公路网规划与国土空间、镇村布局、生态保护、乡村旅游等规划的衔接,强化农村公路与国省干线公路、城镇道路、机场、港口及交通枢纽的衔接。综合考虑农村公路+产业、+生态、+文旅等融合发展布局以及农村公路驿站等服务设施布局。

2、加强建设管理。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三同时”制度,加强行业监管,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确保工程合格率达到100%。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厅关于桥梁管理的相关要求,继续加大农桥改造力度,开展桥梁防船碰撞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农村公路桥梁限载标志牌和信息公示牌100%设置到位。

3、持续推进平安公路建设。深入实施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针对我区公路沿线路口密、村庄多的特点,以临水、高陡边坡、隐患路口路段为重点,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完善排水、防护、道路警示标牌等设施,实施“千灯万带”安全工程,降低平交道口交通事故发生率,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持续擦亮农村公路品牌。以“齐梁新途”农村公路品牌为基础,开展“一区一品牌,一镇一特色”农村公路特色示范创建。突出展示孟河镇“齐梁故里、活水之源”、滨开区(春江、魏村街道)“常泰桥头堡、春涌毗陵潮”、西夏墅镇“金色稻田,工具智造”、罗溪镇“智航空港、比翼腾飞”、奔牛镇“幽幽古运河、中轴新崛起”、薛家镇“健康五彩城、活力新薛家”、新桥街道“城市新中心、中轴新支点”等农村公路建设特色。

(二)规范管理,全面管好农村公路

1、完善农村公路制度政策体系。强化区级统筹和政策引导,不断完善农村公路“政府负责、部门执法、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管理体系,制定实施《新北区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督促各镇(街道)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

2、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落实县、乡、村各级责任,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建立健全路长管理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积极开展农村公路“路长制”治理数字化平台应用。 

3、加强路政管理。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能力建设,规范路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大力推广区级统一执法、街道、社区(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加大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力度,完善农村公路保护设施,努力防止、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及其他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等行为。

4、提升农村公路信息化水平。积极参与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一路一档”信息化建设试点,建立农村公路数据库和电子地图更新机制,重点完善道路、桥梁等设施空间数据,全面推行“一网一平台”,充分挖掘信息化管理的潜力,提升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智能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5、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加强路面保洁、路基整修、堆占清理。加强绿化美化,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垃圾、违法堆放和非公路标志。路面常年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

(三)有路必养,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

1、完善养护体系,明确主体责任。结合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机制,加大财政对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的投入,制定实施《新北区农村公路养护实施方案》,将农村公路养护考核纳入区绩效考核,确保养护工作顺利进行,做到责任分明,加大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

2、完善农村公路“路长制”运行长效机制,全面推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镇级路长办公室建设,配齐配强乡村道专管员,推动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管护职责全面落实,推广“路长制”综合管理平台全域运用。

3、公路养护专业化。保持县道养护机械化率100%,并加快推行乡村道养护作业机械化。加强养护工程扬尘管控,加快绿色低碳养护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利用卫星定位、视频监控等技术,实现基础数据查询、车辆实时定位、视频同步传输,提升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效率。保持全区县道优良路率达到95%以上,乡村道优良路率达到90%以上。

4、全面打造“美丽农村路”。根据《常州市“美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围绕巩固品牌基础、增强品牌效益、提升品牌形象,2024—2025年,全区建设80公里美丽农村路,确保实现镇镇都有美丽农村路的建设目标。

(四)城乡结合,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

1、提升城乡客运服务水平。保持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5A级水平,持续推进城乡交通融合示范工程。根据各乡镇公交需求及区级产业板块布局,进一步优化全区公交线网布局,加强重点园区、新能源产业周边及沿线的线路布局,不断提升城乡公交服务覆盖广度深度。推进运游融合发展,结合乡村旅游区(点)的经营,发展乡村旅游直通车等个性化的客运服务。

2、推进农村物流融合发展。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全面推进农村物流模式创新,鼓励物流企业继续深化“交邮合作”,因地制宜推动村邮站建设,逐步解决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难题。引导交通运输、邮政、商贸、供销等物流资源整合共享,积极培育农村物流服务主体,鼓励创新农村物流模式。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1月至12月)。制定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实施方案,全面进行动员部署。

(二)申报创建阶段(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依据“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标准要求,推进创建申报材料准备工作,确保创建申报成功。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示范创建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履行好各自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工作督查,保证资金、人员、责任落实到位,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创建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四)核查验收阶段(2025年7月至10月)。按照“四好农村路”《评定办法》要求,认真做好迎接督导考评工作,确保督导考评顺利通过。

(五)整改提高阶段(2025年11月至12月)。结合“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总结经验做法,不断健全和完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健全路网联通体系、管养责任体系、融合发展体系。

(六)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通过评估后,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创建成果,为“十五五”全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工作开展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区政府成立“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建设工作,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协调沟通,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贯彻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的相关精神。

2.夯实工作责任。创新管养机制,优化整合区公路管理机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和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同时要落实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建设目标,充实工作力量,落实资金、机构、人员和保障措施,确保顺利实现“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建设各项工作目标。

3.加强监督考核。全面加强监督考核工作,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建立健全考核结果与项目挂钩的奖惩机制,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

4.加强资金保障。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强化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建设目的和意义,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及时宣传报道创建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全区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附件:新北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

区政府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区委宣传统战部、区经发局、区教育局(区文体旅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行政审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北大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各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区委宣传统战部:指导做好农村公路工作的相关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于影响农村公路管理的重大舆情,指导相关单位快速准确处置,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掌握舆论主动。

区经发局:支持农村公路发展相关工作列入全区发展规划,负责将公路建设等有关工程列入基本建设项目。

区教育局(区文体旅局):组织开展校车安全整治,配合做好校车行驶路线安全隐患整治等相关工作。指导统一设计、规范设置公路旅游标识标牌及农村公路沿线旅游服务设施。

区财政局: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营等所需区级资金保障工作。

区人社局(区民政局):督促指导镇、村两级开发公益性管护岗位,优先从就业困难人员中聘请专管员从事农村公路巡查和管护工作。督促指导镇、村两级发挥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引导村民爱路护路,保护公共设施。

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指导镇、村两级做好农村公路乡村建设融合发展中涉及城乡建设的相关工作。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行业监管、规划计划编制、协调对接、考核督查等各项综合性工作。负责农村公路管理中有关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区城管局:督促各镇(街道)做好农村公路集镇、村庄路段沿线的占道经营和摆摊设点、随意倾倒垃圾、渣土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配合开展对农村公路两侧控制区内违法建设联合执法查处等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要求,指导镇、村两级做好辖区内农村公路沿线环境整治提升和环境长效管护等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做好乡村振兴等工作中涉及农村公路发展的工作。负责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农村公路有机结合,指导做好农村公路沿线防洪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护工作。

区行政审批局: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依法履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职责,做好农村公路相关政务服务和集中受理工作。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加大对农村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农村公路两侧建设用地审批,协助做好农村公路建设土地审批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打击涉嫌农村公路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及秩序管理,重点整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与区交通运输局联合开展农村公路超限超载治理等工作。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开展农村公路两侧控制区的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监管,查处利用农村公路边沟、涵洞超标排污的行为;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北大队: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做好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的保护和执法工作,配合公安交警做好交通运输超限超载整治工作。

各镇(街道):落实专项资金,做好沿线路面改善和路域环境整治,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桥梁改造、桥梁安全防护能力提升、桥梁限载设施设置等专项工作,结合美丽乡村、特色田园乡村等建设活动,深化美丽乡村路创建内容和特色,进一步丰富“齐梁新途”农路品牌,做好创建图片、影像资料搜集工作,确保内业台账资料规范齐全。

附件2

《常州市新北区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常州市新北区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起草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实施方案》的必要性

1.“四好农村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提出、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根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邮政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2022〕111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66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印发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全面支撑和服务乡村振兴指导意见的通知》(苏交公路〔2021〕1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更高的建、管、养、运标准引领和保障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结合新北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2.全面提升“四好农村路”服务能力、服务品质和服务效能,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全面推进农村公路与党建、旅游、产业、文化等方面有机结合,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深化农村公路“路长制”落实及信息技术融合推进,推动农村公路管养和客货运输智能化升级,全面提升公众出行效率和品质,优化农村综合运输服务能力,提高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实施方案》的起草过程

2023年11-12月份,在学习借鉴周边县区先进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利用各种资源及渠道广泛收集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起草制定了《实施方案》初稿,先后征求了区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意见,最终形成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由五部分组成,主要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

二“主要目标”,以创建2024—2025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为目标。

三“主要任务”,从四个方面明确了创建工作的十五项具体任务。

四“实施步骤”,按照上级部署,将创建工作分为5个阶段,分别为动员部署、申报创建、组织实施、核查验收、整改提高。

五“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考核、加强资金保障、强化宣传和舆论引导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的具体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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