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常州市规划审议鉴定委员会在规划馆三楼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二次会议,住建部驻江苏督查一组组长汪日东、驻常州城乡规划督察员侯宁生及市规划审议鉴定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审议鉴定了“《常州市新龙分区XL1401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一项议题,听取了议题的工作背景和具体规划方案的详细汇报,并原则通过了鉴定。
与会委员对规划成果发表了意见建议,侯督察员、汪督查员先后传达了住建部对城乡督查工作的精神,要求规划应严格遵守城市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对常州市执行规划委员会制度表示认可,强调应进一步发挥规划审议鉴定会这个联动决策平台的作用与职责,切实将科学民主的规划决策机制落到实处。史志军副市长对议题进行了最终技术点评,他指出,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土十条”出台背景下,上述规划成果符合现状发展实际,满足未来发展趋势。同时,也提出单元控规修改和实施在充分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基础上,加快现状绿地土壤修复进程。最后,史市长带领参会委员认真学习“土十条”相关要求,强调在今后的规划编制中要认真调研、细致落实,地上与地下通盘考虑,确保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让规划在引导城市发展中发挥最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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