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意见征集 >> 正文

关于对《常州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3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持续推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省人社厅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市人社局编制了《常州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2021年9月30日前,以邮寄、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通信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八楼常州市人社局规划和信息处

传真:85681999

电话:85682025

电子邮箱:6836053@qq.com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31日

常州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

(征求意见稿)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期,是落实“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总纲领总要求和省委“勇争一流,争创更多第一唯一,成为全省现代化建设走在前列的一面旗帜”殷切期望的重要时期,是着力打造“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推动“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再出发的关键阶段。为持续推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省人社厅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江苏省“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相关安排,编制本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常州市人社事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是未来五年全市人社事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一、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和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人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大力弘扬“敬业专业,争先率先”的人社精神,聚焦主责主业,抓重点、补短板、防风险、促发展、惠民生,顺利实现“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全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进展。

全市就业局势总体平稳。就业规模不断扩大,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精准高效,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不断增强,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有效提升,五年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3.1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保持在3%以下的较低水平,高校毕业生年末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14万人,扶持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9.42万人。在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中,常州打造的智慧“五云”就业服务新体系获得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

社会保障体系持续健全。统筹层次稳步提升,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待遇水平逐年提高,全民参保计划有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落地,社保一体化在苏锡常板块设区市中首家完成,社保扶贫精准实施,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保障有力,新业态优先参保广受好评,“同舟计划”和“体检式”工伤预防培训成效显著。城乡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320.6万人、136.73万人、151.48万人。

人才智力资源不断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纵深推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发展壮大,专业技术人才总量和高技能人才总量分别达70.71万人和36.6万人,博士后创新创业在常州、万名硕博汇常计划、研究生社会实践引育计划等品牌成功打响,常州人才地图、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云平台、工匠精神线上展示馆等工作创新创优,常州选手在世界级、国家级和省级各类技能大赛中斩金夺银。

人事管理基础牢牢夯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人岗资源有效盘活,岗位设置管理纵深推进,绩效工资“1+X”激励新模式全国率先探索,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稳步开展,“五位一体”公开招聘体系和优秀工作人员健康休养制度省内率先建立,人事考试常年保持安全规范。

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完善,劳动监察、仲裁工作质效显著提升,根治欠薪取得明显成效,先后三次获评省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A级,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制度更加健全,最低工资标准比“十二五”末增长了23.93%,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省率先落地,人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办法全省首家出台。

公共服务效能显著提升。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窗口单位经办队伍建设显著加强,“智慧人社”项目建成全国标杆,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成为全省人社系统蓝本,常州12333服务效能评估连续七年获得全省第一。

“十三五”期间全市人社工作成效明显,亮点突出,创造了多个全省第一、全国率先,有力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也为“十四五”时期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表1:“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分类、指标

2020年

目标

2020年完成数

完成情况

1.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70

70.71

101%

2.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35

36.6

105%

3.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人)

1000

1290

129%

4.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人数(万人次)

〔5〕

〔6.4〕

128%

5.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42.5〕

(63.14)

149%

6.城镇登记失业率(%)

<4

1.75

控制在目标内

7.高校毕业生年末总体就业率(%)

≥95

97.73

高2.73个百分点

8.扶持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人数(万人)

〔3〕

〔9.42〕

314%

9.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人数(万人次)

〔15.5〕

〔21.8〕

141%

10.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8

≥98

达到目标要求

11.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13

136.73

121%

12.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17

151.48

129%

13.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99

99.99

达到目标要求

14.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70

71.29

高1.29个百分点

15.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5

96.8

高1.8个百分点

16.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100

100

达到目标要求

17.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

≥99

99.8

高0.8个百分点

注:1.〔 〕表示五年累计数。

(二)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世界经济增长持续放缓,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深刻,中美经贸摩擦趋向长期存在,国内省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就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劳动关系面临形势更加严峻,人社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劳动力供求深度调整,就业增长动能不足,结构性矛盾将成为就业领域的主要矛盾,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面临较大就业压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对劳动者适岗就业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人口老龄化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带来挑战,城镇化加速推进对于社会保险适应流动性提出更高要求,新业态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亟待解决,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亟待加强。技术技能人才结构还不能很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效率、人力资源市场配置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人才政策集成度、开放度还有优化空间,创新型人才培养使用和评价激励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矛盾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企业持续发出降低用工成本、增强用工灵活性的呼声,广大职工对体面劳动的多元化诉求日益增强,灵活用工方式下权利义务的法律关系不清晰,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中面临利益平衡的两难问题增多。人社基层基础建设和线上线下服务融合有待加强,人社公共服务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差距。

尽管发展面临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所带来的困难和挑战,但是党的坚强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更加彰显,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劳动力市场的回旋余地和承压能力较大,进一步提升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增强人才人力资源支撑能力有着扎实基础。新经济新业态快速发展,为劳动者特别是失业人员提供了新的就业岗位和转岗转业平台,对扩大就业容量、提高劳动参与率产生积极作用。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统筹层次和质量不断提升,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稳步推进,可持续运行的基础厚实可靠。人才发展环境持续优化,人才流、技术流等资源要素流动更加频繁,产业发展、技术变革、市场空间变化为人才创新创业开辟广阔天地。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更加完善,应对处置复杂性劳动关系风险的能力显著提升。全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建成上线,为提升人社公共服务效能提供强力支撑。

“十四五”时期,我市将进入以创新转型加速攻坚、城乡区域深度融合、民生保障品质提升、改革开放持续深化、美丽常州加快建设为主要特征的新发展阶段,也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的新发展时期。全市人社系统要抓住机遇、筑牢底线、坚持稳中求进、主动作为,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篇。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扣“强富美高”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政治机关建设打造政治人社,聚焦高质量发展打造服务人社,聚焦工作首位度打造创新人社,聚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法治人社,聚焦主体责任打造廉洁人社,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谱写“强富美高”现代化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中人社工作方位,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彰显人社部门政治价值和责任担当。

——人民至上,民生为本。深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着眼于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持续兴办民生实事,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扩大人社公共服务优质均衡供给。

——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增强人社领域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率先找到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路径,增强人社发展探索性创新性引领性。

——把握规律,防范风险。坚持实事求是,自觉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合理制定政策标准,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源头防范,科学应对,统筹人社领域发展和安全,坚决兜牢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三)发展目标

——就业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规模稳步扩大,就业结构不断改善,就业创业环境持续优化,劳动者技能素质加快提升,重点群体就业有力保障,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十四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左右。

——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公平性、统一性、可持续性显著增强,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和质量进一步提升,法定人群全覆盖得到巩固,社会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十四五”期末,城乡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57.99万人、143.5万人、176.48万人,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90%以上。

——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更加迸发。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纵深推进,人才规模进一步壮大,人才公共服务持续优化,人才国际化水平不断提升,城乡区域人才协调发展,人才引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持续增强。“十四五”期末,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7万人次,每万劳动力中高技能人才数1400人。

——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更加健全,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升,工资收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基本建立。

——劳动关系协商协调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显著提高,拖欠农民工工资有效根治,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十四五”期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不低于60%、仲裁结案率不低于92%,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98%。

——人社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社公共服务制度和标准体系全面建立,人社一体化信息支撑能力明显增强,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加快推进,人社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十四五”期末,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70%,人社政务服务好评率95%。

表2:“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主要指标

分类、指标

2025年

目标

属性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50〕

预期性

2.城镇调查失业率(%)

5左右

预期性

3.城镇登记失业率(%)

4以内

预期性

4.扶持城乡劳动者成功自主创业人数(万人)

〔4.4〕

预期性

5.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年末就业率(%)

≥95

预期性

6.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45〕

预期性

7.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

90以上

预期性

8.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357.99

约束性

9.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43.5

约束性

10.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76.48

约束性

11.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万人次)

〔7〕

预期性

12.新招收博士后人数(人)

〔200〕

预期性

13.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次)

〔15〕

预期性

14.每万劳动力中高技能人才数(人)

1400

预期性

15.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60

预期性

16.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2

预期性

17.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98

预期性

18.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

70

预期性

19.人社政务服务好评率(%)

95

预期性

注:1.〔 〕表示五年累计数。

三、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更加注重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

(一)强化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将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下限,实现经济发展、就业充分与收入增长良性互动。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产业、贸易、外贸等经济政策的相互衔接,以及与人才、教育、社保等社会政策的统筹协调,发挥产业投资带动就业的关键性作用,建立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带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提升到宏观政策层面的决策部署,推动实施《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消除户籍、地域、身份、性别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推动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在就业地、常住地平等享受就业政策服务。加快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扩大稳岗返还政策受益面。完善支持灵活就业的政策措施,持续推动多渠道灵活就业,鼓励个体经营,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快推动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协同,既要注重发展资本、技术和知识密集的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又要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特别围绕常州市十大产业链,创造更多高质量的就业岗位。支持小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小微型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各级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健全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完善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的重大风险协同应对机制。加强就业资金绩效管理,提高就业资金使用精准度和使用效益。建立就业优先政策评估指标体系,夯实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工作督查考核机制,争创就业工作先进地区督查激励。

(二)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培育各类创业主体,推动创业向大众化、发展型、全领域转变。建立健全创业带动就业扶持长效机制,完善落实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加大初创实体支持力度,降低创业门槛和成本。持续实施“龙城青年大学生创业”行动计划,健全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创业政策、创业载体、创业服务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创业成功率,带动更多的人就业。持续优化创业生态,支持创业平台建设,依托社会资源和现有场所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载体等创业平台。开展创业基地绩效评价工作,对服务成效显著、带动就业实绩实出的创业基地,落实创业基地服务补贴。开展创业推进和指导活动,健全优秀创业项目遴选制度,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业。打造线上线下创业服务平台,切实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举办大学生创业论坛等创新创业活动,开展创业服务“四进”(进高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园区)活动,提升公共创业服务水平。建立创业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支持举办创业训练营、创新创业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营造浓郁的大众创业氛围。

专栏1 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

建立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评价制度,选树一批创业带动就业典型企业,遴选省(市)级创业示范基地25个和省(市)级优秀创业项目400个。健全创业基地动态管理机制。打造“龙城大学生创业论坛”品牌,推进“创业常州”讲堂常态化,开展创业服务“四进”(进高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园区)活动。定期开展创业基地管理人员培训班。组织开展“中国创翼”、“创响江苏”系列赛事市级选拔活动。

(三)保障重点群体就业。突出高校毕业生群体,持续推进就业创业促进、基层成长、就业见习等计划,完善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措施,精准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跟踪服务,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健全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生活保障联动机制,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强化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机制,完善并落实新一轮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健全就业困难人员申报、认定、退出机制,重点突出城乡零就业家庭和困难家庭人员就业援助,确保得到及时援助。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优先安置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做好结构调整中的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推进行动,提高退捕渔民就业稳定性。依法推动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促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和灵活就业。深化跨地区劳务协作,吸引更多青壮年劳动力来我市就业。

专栏2 重点群体就业促进计划

1.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支持毕业生创业创新。精准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跟踪服务,并同步录入省一体化信息平台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模块。

2.青年就业见习计划

开发符合我市产业发展人才需求的管理型、技术型、科研型、技能型等就业见习岗位,组织符合条件的青年(含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加强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建设,选树岗位质量高、吸纳人员多、见习成效好的典型,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3.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

完善公益性岗位开发政策文件,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扩大城乡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4.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行动

组织开展专项招聘活动,积极为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和就业意向的农村劳动力搭建供需对接平台,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长效机制,开展实名制调查和就业服务,依托乡村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项目,支持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和外出就业。同时,开展新生代农民工培训3万人次以上。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提供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兜牢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底线。

5.劳务品牌培育建设工程

鼓励各辖市区立足本地人力资源和文化优势,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口碑、有规模的地方劳务品牌。加强选树典型和宣传推广,发挥行业标杆引领作用。

(四)强化培训促进就业。深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进一步健全我市职业培训紧缺工种目录发布制度。为本市户籍城乡劳动者,非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在常大中专(技、职)院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台湾青年大学生(18-35周岁)以及企业职工等提供政府补贴性培训,不断提升劳动者的就业能力。组织开展大规模的职业技能培训,扩大面向城乡各类群体的职业培训规模,分类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失业人员转业转岗、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等专项行动计划。鼓励企业开展新员工上岗培训和在职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化建设效能,为企业、参训人员、培训机构提供信息展示、需求对接、预约报名、开班管理、补贴申报等一揽子公共培训服务。完善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从培训报名、补贴资格认证、培训开班、人脸考勤、补贴发放等实现全程管理,有效提升培训质量。加强个人职业培训诚信管理,鼓励劳动者在线学习,建立劳动者技能培训电子档案和学分累计制度,学员在线学习课时可按比例计入培训总课时。

专栏3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十四五期间,组织50万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5万人次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五)优化服务助推就业。健全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建设。充分贯彻“互联网+人社”要求,推动就业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等延伸,推广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服务管理全程信息化,打破信息孤岛,完成就业创业证与社会保障卡“证卡合一”。加强重点企业跟踪服务和登记失业人员分级分类服务,强化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数据挖掘和信息利用,合理引导用人单位招聘用工和劳动者求职择业。构建精准识别、精细分类、专业指导的公共就业服务模式,根据服务对象的自身条件和服务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大购买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力度,提升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服务水平。健全全面科学的就业失业统计调查体系,完善就业需求调查预测,积极防范化解新冠肺炎疫情、中美经贸摩擦等外部环境变化可能带来的就业风险。健全就业领域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失业预警监测机制,强化政策储备,全力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

四、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形成社会保障全民共有共享共建共谋的发展局面。

(一)完善更加稳定的社会保险体系。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统筹协调,注重强化制度的综合效应。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全国统筹相关制度要求,推进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稳步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和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政策。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推进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完善“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巩固提升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水平,贯彻落实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要求。贯彻落实平台企业等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根据省统一部署,落实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保险基金应收尽收。

(二)深入推进社会保险全民覆盖。继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的社保缴费政策和运行机制。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推进被征地农民刚性进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实现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推动中小企业和农民工等单位和人群积极参加失业保险。贯彻实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继续就业期间和实习生实习期间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开展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推进建筑、交通运输、水利工程等领域按项目参保,保障更多高风险行业劳动者权益。

专栏4 全民参保提质增效计划

继续深入实施全民参保提质增效计划,促进有意愿、有缴费能力的非本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加强对各类用人单位和人员的参保缴费行为的规范引导,坚持参保人数与基数质量并重,使我市社保制度运行水平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专栏5 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

完善人社部门主导、多部门联合、专业机构提供服务的宣传教育培训模式。聚焦重点行业企业,积极扩大工伤预防宣传覆盖面,扎实推进“体检式”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实施重点行业企业工伤预防(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能力提升培训工程,探索建立职工在线工伤预防培训。十四五期末,实现重点行业工伤预防宣传覆盖率100%,重点企业的重要岗位人员工伤预防培训覆盖率100%;重点行业工伤事故发生率降低20%以上,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占比逐年降低;评选工伤预防示范单位40家,评选工伤预防培训示范机构10家,建立工伤预防宣传培训基地10家。

(三)稳步提升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落实职工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按照省统一部署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引导城乡居民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配套提高财政补贴水平,基础养老金每年调整增幅原则上不低于8%。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实施职业年金制度,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推动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完善失业保险金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落实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标准,科学合理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

(四)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运营。优化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风险安全评估,强化信息化监管手段,建立常态化非现场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打击侵害基金安全行为,建立健全基金监督行政执法机制。建立社会保险领域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深化基金运行动态监测数据应用,积极有效利用信息手段加强业务经办内部控制的全过程管理。

五、激发技术技能人才活力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更大力度推动人才优先发展,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优化,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乡土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人才供给能力。

(一)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在十大领域打造“龙城英才计划”升级版的实施意见》和企业紧缺人才引进办法,着力集聚企业紧缺人才,力争全市每年引进资助紧缺人才3000名以上。完善专家选拔管理办法,推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信息化,每年新增专业技术人员3万余人,每年举办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8--10期,组织1000余人参加就进修,每年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10万人次。做好省“双创计划”申报工作,入选人数继续保持在全省前列。进一步健全博士后工作体系,推进国家博士后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落实博士后招收办法,积极引导优秀博士后向企业流动。持续开展“万名硕博常州行”活动,每年邀请全国各地高校3000名以上硕博研究生来常参加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名校学子看龙城等系列活动。优化“名校优才引进计划”,每年组织2000家用人单位赴省内外高校举办50场校园招聘会。务实推进“研究生社会实践引育计划”,每年邀请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重点高校120名硕博研究生来常参加社会实践。开展大学生创业大赛引领计划,五年内举办三届大学生创业大赛。实施青年就业见习提升计划,五年内组织15000名青年就业见习。

专栏6 博士后集聚计划

大力贯彻省厅万名博士后集聚计划。鼓励设站单位在国家、省、市和地方博士后工作政策的指导和扶持下,努力增加博士后人员招收数量。到2025年,全市年均招收博士后人数在40人左右,“十四五”期间,全市累计招收博士后人员接近600人以上。在扩大招收规模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科学的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着力培养博士后人员的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博士后人员的科研工作质量和学术水平,更好地为全市科技发展和产业升级贡献力量。

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工作站、创新基地的发展,进一步提高博士后站点对全市重点产业的覆盖面;争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零突破;调整工作站和省创新基地结构比;围绕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合理布局,使全市博士后站点的产业结构、地域布局更加合理。到2025年末,全市新增流动站1个、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6-9个、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5-20个,设站总数争取突破120个。


专栏7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构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举办40期市级高级研修班,培养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才50万人次。


专栏8 海外留学人员回流计划

加大海外留学人员政策支持力度,开展系列留学人员招引活动,强化留学生创业园等载体建设,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常创新创业,十四五期间引进海外留学等各类人员5000名左右。


专栏9 名校优生引才专项行动

(1)万名硕博汇常计划

五年内邀请10000名以上高校硕博研究生到常州考察城市环境、参观载体平台、了解人才政策、对接企业需求,吸引高层次人才到常州创新创业。

(2)名校优才引进计划

五年内组织10000家用人单位赴省内外高校引进优秀毕业生,引进各类高校毕业生30万人以上。

(3)研究生社会实践引育计划

五年内组织600名研究生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参加社会实践,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项目合作开辟新渠道。

(4)在常高校毕业生留常计划

到十四五期末,本科院校毕业生留常就业率达30%以上,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常就业率达50%以上。(以市“十四五”规划指标为准)。

(5)大学生创业大赛引领计划

五年内举办三届大学生创业大赛,扩展范围,进一步提升以创业带动就业效果。


专栏10 专家服务基层专项行动

持续开展专家服务企业、服务行业活动,每年争取省厅专家服务基层专项行动进常州不少于1次。争创省级专家服务基地授予点。每年积极向省厅推荐各级各类专家不少于20人次。

(二)实施“技能龙城”建设行动计划。建立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完善符合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多元评价制度,健全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技工)院校为基础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加强技能领军人才的培育,鼓励企业建立由高技能领军人才领衔主持、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技术革新、技能攻关、师带徒等的骨干团队,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大力开展技能大师进校园活动,推动技能大师在技工院校设立校园工作站,深化校企合作。建立高级技师研修制度,每年组织100名高级技师参加紧缺职业(工种)高级研修班。实行企业引进技能人才奖励补贴,推动企业引进领军型技能人才。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积极引导培育职业技工院校、上市企业、龙头企业、大型国企、行业协会成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单位,到2025年全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单位400家以上。全市逐步形成以用人单位为主,第三方院校评价机构为辅,第三方社会评价机构为补充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格局。支持我市技工院校积极引入世赛标准,引领教学改革,助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全力建设江苏(武进)技能人才服务产业园,紧扣技能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等关键环节,打造全生命周期的一体化技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争创国家级技能人才实训基地,成为国家、国际认可的职业技能培养、评价基地。研究探讨我市乡土技能人才发展激励扶持政策,促进乡土技能人才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大力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文化,继续办好常州市技能人才周等活动,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专栏11 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培育工程

持续开展技师研修工作,根据我市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需求,每年组织100名技师参加紧缺职业(工种)高级研修班,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制造工艺技术和先进职业教育理念、方法,着力提升技师的实践和创新能力,为培养技能领军人才提供强有力的后备人才支撑。推广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工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根据不同职业(工种)的培养成本对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的企业给予相应培训补贴,每年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2000人次以上。逐步建立和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持续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资助政策,鼓励企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积极参与技能人才培养,按照“谁出资培养、谁享受补贴”的原则,对企业职工通过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取得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相应的培训补贴,全市每年组织10万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新增技能人才3万人次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1万人次以上。


专栏12 世界技能大赛夺金行动

坚持以世界技能大赛为龙头,以全国技能竞赛、江苏省技能状元大赛为引领,构建技能人才成长长效机制。大力实施世界技能大赛夺金行动,创建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基地4-5家,以此为引领,积极建设一批国赛江苏省集训基地。做好选手选拔集训工作,力争在第46届、47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取得金牌。深入实施“青苗计划”,广泛开展校园技能竞赛活动,加强人才梯队建设。

(三)优化人才政策和发展机制。研究制定更具竞争力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引育政策,进一步完善技能竞赛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健全职业技能竞赛成果转化机制,完善技能竞赛奖励制度。进一步发挥“人才地图”导航作用,建立健全以人才招引项目、以项目引育人才的体制机制。积极发挥市场作用,提高高层次人才引才成效。进一步发挥网络作用,实现引才方式多样化。落实完善企业引进人才资助奖励政策,提高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积极参与长三角一体化进程,加快融入上海都市圈,加强和周边城市的人才项目合作,为本地区引进人才提供动力。推广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工作,逐步建立和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持续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资助政策。在推动留学人员创业园、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博士后工作站等引才聚才载体提档升级的同时,集中力量打造一批新的载体平台,为人才成长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深化人才评价改革,建立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推进职称评审与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制度相衔接,推动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探索建立职称备案制度,发挥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大力提升人才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

专栏13 乡土人才培育行动

大力开展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生态农业等领域的乡土人才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开展技能培训5000人次以上。加强青年乡土人才队伍建设,重点选择旅游餐饮、园林绿化、家政服务、古建筑等相关工种创新开展乡土人才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每年新招学徒100人以上。将乡土人才技能竞赛纳入全市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每年举办10个以上职业(工种)乡土人才传统技艺技能大赛。

(四)加快人力资源业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人力资源市场,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和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培育行业领军人才。加快发展有市场、有特色、有潜力的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助力苏锡常一体化发展,探索建立苏锡常人力资源服务共享协作机制,为共同推动苏锡常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服务保障。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化进程,加强省级和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建设,打造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高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行业自律、提供服务作用。

专栏14 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程

加强行业发展载体建设,在省级产业园提质增效的基础上,再建设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家。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发展,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型人才培养,争创3-4家省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体系,探索制定人力资源服务业地方标准。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每年争创5-6家全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进市级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价体系的建设。

(五)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分层分类推进符合人才成长规律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责清单,构建适应新时代事业单位发展实际的人事管理制度体系。完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公开招聘、岗位管理和交流制度,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监督制度。在县以下事业单位推行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创新创业并取得合法报酬。支持和鼓励农业科技人员按规定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办企业。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培训机制。贯彻落实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县管乡用”。

(六)健全表彰奖励制度体系。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完善表彰奖励政策规定和管理措施。严格创建达标评比表彰活动项目管理,从严控制社会组织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坚持依法依规,规范组织实施创建达标评比表彰活动,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大对表彰奖励获得者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表彰奖励的示范引领和激励导向作用。

六、深化企事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完善工资制度,加大对工资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促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促进共同富裕。

(一)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推动更多低收入者进入中等收入行列。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强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健全最低工资调整机制,创新评估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制度。修订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强化工资指导线应用。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推进发布重点行业、新兴行业以及技能人才等重点群体薪酬调查信息,为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更具针对性引导。规范工资收入分配秩序,坚持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成果,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建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制定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管理办法、津补贴和福利管理意见等政策。

(二)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探索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落实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贯彻落实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制度,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完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落实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扩大高校、科研院所绩效工资内部分配自主权,分级分类优化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1+X激励新模式改革。完善消防员工资福利政策。

七、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体制,健全源头治理、动态处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加大对工资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进一步提高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

(一)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企业用工指导服务,加大电子劳动合同推广应用,积极构建常态化、精准化的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完善劳动用工制度,推广应用全省电子劳动合同信息平台。推进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扩面提质,推动建立多层级劳资协商机制。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指导培育、评估认定、正向激励力度,持续扩大各类企业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覆盖面。有序推进省级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建设。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全面推动三方机制向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和行业产业系统延伸。完善工时、休息休假制度。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完善劳动关系行政许可和事中事后监管服务,探索劳务派遣企业信用管理。加强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研究,探索建立适应新业态健康发展的管理服务机制。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和风险防控协同机制,提高预防化解各类劳动关系矛盾和风险的能力,切实防范劳动关系领域区域性、局部性风险。充分保障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权益保护。加强劳动关系工作基层基础和能力建设。

专栏15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专项行动

深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以国家和省定期表彰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为契机,持续扩大各类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覆盖面,推动建设活动由工业园区向企业比较集中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拓展。到2025年,全市优秀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数达100家以上,每年对20户以上企业给予激励,对创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地区等给予奖励。

(二)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发挥协商、调解在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指导用人单位完善协商规则,建立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制度。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网络,加强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有效发挥就地就近化解争议的作用,健全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解制度。推进专业性调解与人民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坚持法治思维,完善仲裁制度,强化调解、仲裁与诉讼衔接,逐步统一裁审受理范围和法律适用标准。强化仲裁案件质效管理,创新办案机制,加强办案指导监督,提升仲裁终结率。大力推进数字仲裁庭、智能仲裁院和“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网上调解平台运行水平,加强调解专家动态管理。加强仲裁机构队伍建设,充实一线专职调解员、仲裁员力量,提高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针对区域协同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的客观需求,在调解仲裁队伍联合培训、案件交流研讨、跨区域案件协调联动、信息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合作,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区域调解仲裁工作协同发展,共同维护区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设,深化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规范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欠薪“黑名单”管理。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机制,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全面根治欠薪问题。探索推进建筑业农民工工人产业化,实现农民工工资标准化和劳动关系标准化。推进智慧监察系统建设,健全集“分类预警、统一调度、快速响应”为一体的劳动关系风险预警处置机制,提升监察执法精准性和风险处置效能。探索创新网络招聘等领域监管手段,严厉打击就业歧视、非法职介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健全劳动关系监测预警维权调度指挥工作机制,积极推广“线上”执法维权服务,提升执法维权效能。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自由裁量权制度,落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综合执法职能。深入开展工资支付保障等重点领域专项执法,强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坚持和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协作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实施分级分类培训,加强执法装备配备。

(四)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不断提升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重点促进县城内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民工市民化。大规模开展农民工培训,不断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扩大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农民工基层服务能力,完善农民工服务保障机制。发挥农民工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鼓励和引导更多农民工投身乡村振兴建设。加强农民工工作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八、优化人社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深入推进人社政务服务改革,加强人社公共服务信息化支撑,持续实施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为群众企业提供更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验,助力营商环境更优化。

(一)扩大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引导人才和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运用好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社会保险转移接续便捷办理,推行“社银一体化”拓展社会保险服务渠道。完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健全人事考试服务体系。统筹人社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共建共享,推进不同层级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均等化。全面实施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健全人社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完善服务流程、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软硬件标准。

(二)提升人社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按照省统一部署,及时接入全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建立健全社保卡和电子社保卡服务系统,统一人社领域各类补贴和待遇发放渠道,支持跨系统跨部门公共资金结算,拓展城市公众服务功能,推进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完善12333线上服务体系,形成电话、网站、移动应用、短信等多渠道联动服务能力,推动电话咨询和人社业务联动办理。深化人社大数据应用,完成省端数据同步回流以及接口改造工作,推进电子证照、电子档案袋、信用监管等大数据应用,加强与相关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做好人社数据资源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建成全网安全监测系统,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专栏16 人社公共服务信息化提质扩容行动

推进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发放,建设跨系统跨部门公共资金结算平台,拓展社会保障卡城市公众服务功能,推进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筑牢人社公共服务信息化基础。优化人社公共服务方式,形成以人社网站、移动应用、短信服务等多渠道服务能力,推动咨询电话和人社业务联动办理,拓展人社信息化服务渠道。实现省市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加强共享数据的应用建设,提升人社公共服务信息化能力。

(三)加强人社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构建简约高效的人社服务管理制度体系,动态调整人社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推进人社政务服务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全面拓展方便群众的“一件事”范围。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证明材料正面清单制度。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优化服务举措和服务方式。加强窗口单位队伍能力建设,人社综合柜员制服务从板块式综合服务逐渐过渡为系统性综合服务,在基层的“就近办理”更加规范、标准,更多人社服务实现跨部门、跨地区办理。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培树和宣传“人社知识通”。建立公众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完善落实“好差评”制度,健全监督问责机制。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法治保障。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进人社事业发展的能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合法性审查程序和内容。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争议处理能力。开展人社领域法治宣传教育。

(二)加强要素支撑。坚持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推动政策资源、公共财政投入同人社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相适应,支持重大项目实施,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和正常运转。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审计监督,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宣传引导。做大做强人社宣传阵地,创新和丰富宣传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典型激励推广,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舆论环境。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消除误解误读,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和支持人社工作。

(四)加强监测评估。制定规划目标分解落实方案,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加强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科学设定年度计划指标。健全统计调查体系,丰富统计调查内容,加强统计监督,提升统计信息化水平。认真开展规划年度评估、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客观分析评估规划实施效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