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vi >> 常州新闻 >> 正文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2-12-0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召开。
  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常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常州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常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常州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常州市2023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票决2023年度常州市民生实事项目;选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