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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市养老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1-26   字号:〖
各辖市区民政局、市福利院:
  我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自2020年1月24日起),为有效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决定即日起,对常州市所有养老服务机构统一实施临时封闭管理(解除日期将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养老机构封闭管理。除工作人员外,养老机构一律不得接待走访、慰问和探视老人的外来人员,鼓励子女和亲属利用微信视频、电话拜年的方式慰问入院老年人。暂停接收新入住老年人。春节回家老年人,生活能够自理的,先居家养老,暂时不重新安排入住;失智失能和部分失能失智的老年人,确需回院时应向家属询问春节期间接触人员情况,机构加强对回院老年人的密切关注。
  所有老人不得擅自离院,因身体原因确需外出看病的老人,院内工作人员要主动帮助老年人做好防护措施。外出看病或回家过年的老年人,返院后必须隔离观察。
  二、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停止组织集体活动,有老年人托养的护理站、长者照护之家参照养老机构进行管理。
  三、各居家上门服务平台,暂停开展居家上门服务活动,暂停期间的上门服务时间转入次月合并服务,对来电来信要求居家上门服务的老年人做好解释工作。
  四、所有养老服务单位,要开展日常消毒工作,严格执行物品的浸泡消毒、物品表面擦拭消毒、紫外线照射消毒等多种消毒举措,坚决杜绝安全隐患。
  各地要严格落实特殊时期养老机构的有关管理要求,工作人员要强化自身防护,加强应急值班,落实应急措施,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常州市民政局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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