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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是多少?

发布日期:2018-07-1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向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提供蓝天新苑等15个住宅小区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根据省政府令规定“控制在同时期、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70%左右”的原则确定。蓝天新苑、蓝天花园、金梅花园等住宅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统一按住房的建筑面积计收,其租金标准为6.5--9.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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