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vi >> 常州新闻 >> 正文

常州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四类药品”

发布日期:2021-08-0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8月4日获悉,7月31日晚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后,全市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
  常州市市场监管局迅速将相关防疫要求传达至辖市、区局和常州经开区局,并组织开展全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含网络销售)“四类药品”工作。连日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常州市各辖区的零售药店开展的现场督查显示,被督查零售药店均已按照通告要求暂停销售(含网络销售)“四类药品”。
  当前,常州市市场监管局正全力加强对“四类药品”管理,加大力度督促全市零售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助力疫情防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