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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 用法治力量推动长江大保护

发布日期:2022-10-1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10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韩九云率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常州新北区、武进区实地检查了长江禁捕信息化防控平台、常州厚德再生资源科技公司、理想汽车常州基地,听取了相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的情况汇报。
  近年来,常州市认真贯彻实施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先后出台一系列专项政策,多次开展专项督查,在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长江干流常州段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入江河道水质稳定达到Ⅲ类以上,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分别为80%、92.2%。滨江企业中,新增省级智能工厂11家,居全省第一;累计上云企业数超1.3万家,其中五星级上云企业38家,居全省第二;新建企业联合创新中心5家、累计45家,居全省第一。
  执法检查组指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持续深入贯彻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用法治力量切实推动长江大保护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全力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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