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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监察委员会工作情况
发布日期:2018-08-31   浏览次数:   字体:〖默认 超大

 

2018年8月30日,在市行政中心惠风厅召开了常州市监察委员会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根据发布会安排,常州市纪委副书记、市纪委秘书长、市监察委副主任向媒体介绍了全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相关情况。

今年以来,市监委在省监委和市委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宪法》《监察法》,以稳中求进为工作基本方针,以“一工程九行动”为抓手,全面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能,推动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初步显现。

一、提高政治站位,践行“两个维护”。牢牢把握监委是政治机关这一定位,监委委务会建立集体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治建设、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脱贫攻坚、纠治“四风”新表现、打击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等方面重要指示精神,并把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坚定履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协助市委出台《关于优化政治生态的实施意见》,制定政治生态考核评价体系,形成政治生态优化工程“6599”工作框架体系,《中国纪检监察报》整版报道汪书记署名文章和常州经验做法。协助市委进一步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召开多层面座谈会,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文件基本成型。积极推进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倾听了解企业诉求,融洽“亲”“清”政商关系。加大澄清正名力度,共为376名干部澄清问题。

二、突出监督重点,保障发展大局。牢牢把握监察全覆盖首先是“监督全覆盖”要求,提高工作站位,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创新监督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不断强化监督实效。以系统性思维抓统筹,推行“一工程九行动”:即实施“政治生态优化工程”,开展全市纪检监察执纪执法攻坚行动、纪检监察“提质压责”行动、乡村振兴战略纪律保障行动、党委巡察深化行动、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强化履职担当行动、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专项行动、纪检监察制度化规范化履职提升行动、纪检监察工作品牌提升行动以及“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按照“全局工作抓重点,重点工作抓关键”思路,排出76项细分重点工作项目,实行项目化挂图推进。强化监督检查,保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保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推进实施。全力保障打赢“三大攻坚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推进基层“三资三化”工作,实行产权交易平台全覆盖,推行村银通、村务卡等,打造常州“三资”监管新模式。

三、强化日常监督,切实抓早抓小。开展反腐倡廉“走基层”宣讲活动,充实反腐倡廉宣讲员队伍,进基层宣讲200余场。与司法局联合开展“学习《监察法》”万名干部在线测试等活动。组织开展廉洁文化“十进”主题活动,加强“龙城清韵”廉政文化导航路线建设,与文广新局联动加快想园廉政教育基地改造。明晰党风政风、执纪监督、派驻机构职责定位,将“派驻纪检组”统一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赋予监察权限,建立五项监督工作机制,开展专项监督和“嵌入式”监督等,发挥监督协同作用。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和问题线索的处置环节,强化监督检查和落实工作。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1-7月,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1个,党纪政务处分121人,通报典型案例47起。将运用“四种形态”覆盖到监察对象中,注重抓早抓小,1-7月,第一种、第二种形态占比达93%。

四、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惩治腐败。1-7月,全市接受信访举报1622件,同比增长49.4%,问题线索处置1902件,同比增长234.3%,立案590件,同比增长12%,党纪政务处分600人,同比增长24%,移送司法机关11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共查处9名行贿人员、29名受贿人员。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332起,党纪政务处分145人。贯彻《监察法》,加强监督审核,防止措施使用擅自扩大范围,截至目前,12种调查措施和技术调查措施均已使用过。全市共留置14件14人,已移送司法机关8人。市监委留置2件2人,分别为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前期规划处)原主任(处长)黄飞鹤(已移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调研员杨猛(在查)。全面实行审理提前介入制度,确保案件质量。从黄飞鹤案件庭审来看,当事人和律师对调查措施使用、证据材料运用等比较认可,法院基本予以认定,办案质量、综合效果较好。发挥案件治本功能,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落实“一案双查双报告双问双落实”制度,做好查处案件后半篇文章,尤其是用好黄飞鹤案件剖析报告,对发案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督促举一反三、查找漏洞、建章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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