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和再生水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节水型社会,常州市水利局于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30日期间,将其起草的《常州市节约用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及说明全文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社会各界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和建议。
目前,公开征求意见已经结束,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来自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反馈。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拓宽公开征求意见渠道,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感谢广大群众对我市节约用水和再生水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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