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意见征集 >> 正文

《关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告

发布日期:2014-05-0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集思广益,制定好推进教育现代化和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政策,进一步提升常州教育发展水平,现公开征求《关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并提交市政府办公室审议发布。

    请于2014年5月16日(星期五)前,以书面或邮件形式提交意见和建议。感谢支持!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常州市教育局1702室,邮编:213022。

    电子邮箱:jyjjg@czedu.gov.cn

    电话:85681321,传真:85681317。

    常州市教育局

    2014年5月5日

关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教育现代化,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3〕8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结合常州建设苏南现代化示范区的实际,现就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教育现代化、城乡教育一体化为统领,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优化管理、提升内涵为目标,以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为主线,坚持优先发展、系统设计、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统筹各类资源,深化各级各类教育改革,进一步优化教育规模、结构、布局、体制,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终身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总体实现省定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要求,教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建立更为完善、灵活的教育体系和人才培养“立交桥”,形成更具活力的教育体制机制和更为完善的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教育发展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群众最关切的主要矛盾、利益问题基本解决,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第一阶段:到2015年,全市对照省定指标体系,综合得分达80分左右。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总体实现省定指标要求。

    第二阶段:到2018年,全市对照省定指标体系,综合得分达88分左右。金坛市、溧阳市总体实现省定指标要求。

    第三阶段:到2020年,全市对照省定指标体系,综合得分达92分左右,单项指标实现程度达90%。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现代教育体系

    1.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优质教育。优先推进特殊学校现代化建设,全覆盖、高标准普及特殊教育,促进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高中教育两头延伸,促进不同类型特殊学校资源共享。轻度残障随班就读,中度残障集中特殊学校教育,重度肢体残疾、脑瘫和孤独症等儿童少年根据其残疾类别、等级和学习自理能力,采取社区教育、送教上门等方法实施义务教育。提高特殊教育学校信息化装备水平,发展残疾学生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到2015年,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8%。到2020年,所有特殊教育学校达到现代化学校建设标准。

    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确保第一批通过省评估验收。结合校安工程和学校布局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大力推进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提高学校建设和装备标准。坚持“两为主”,逐步提高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公办学校吸纳比例。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达标率2015年50%、2020年100%。

    辖市、区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评估达标时间表

区域

建成时间

区域

建成时间

金坛市

2015年

溧阳市

2015年

武进区

2014年

新北区

2015年

天宁区

2015年

钟楼区

2015

戚墅堰区

2014年

/

/

    辖市、区义务教育学校达省现代化学校标准时间表  

区域

2015年

2018年

2020年

金坛市

50%

80%

100%

溧阳市

50%

90%

100%

武进区

92%

100%

100%

新北区

50%

80%

100%

天宁区

50% 

80%

100%

钟楼区

50%

80%

100%

戚墅堰区

50%

80%

100%

    3.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拉开城区高中布局框架,部分优质高中向开发区、产业园区和城郊居民集聚区迁建。控制办学规模,逐步减少班额。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实施高中质量提升工程。推进高中特色发展,扎实开展高中多样化课程建设。探索建立高中、职教资源共享机制。提高高中教育国际化水平,建设一批高度整合的国际化课程。建设一批现代化实验教学基地。

    4.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 国家教改项目,深化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建设,推进高、中等职业教育一体化,创新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与运行机制,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到2015年,完成国家高职教改试点项目和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目标任务,建成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常州高等职业教育园区,建成常州市殷村职业教育园区,建成10所国内一流的中等职业学校。到2020年,建立完善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成为中国职教名城。

    5.高质量普及学前教育。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发展规划、市学前教育现代化乡镇(街道)建设,全面提高学前教育保障水平和保教质量。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提高0-3岁婴幼儿教育水平。到2014年,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办好一所政府举办并达省优标准的公办幼儿园,全市省优质幼儿园占比达70%。到 2015 年,70%的乡镇(街道)建设成为市学前教育现代化示范乡镇(街道),享受公益性学前教育的幼儿占幼儿总数的70%以上,省优质幼儿园占比达80%以上,全市公办幼儿园完成省编制标准的50%以上核编。到2020年,幼儿园服务区制度初步建成,学前1年免费教育基本实现,省优质园比例达95%。

    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时间表 

区域

建成时间

区域

建成时间

金坛市

2015年

溧阳市

2015年

武进区

2014年

新北区

2015年

天宁区

2014年

钟楼区

2014年

戚墅堰区

2014年



    6.广泛开展继续教育。进一步完善市、辖市(区)、镇(街道)、村(社区)社区教育四级网络,推进市、县开放大学建设,强化辖市(区)社区培训学院职能,深入推进社区教育中心标准化建设和数字化学习型社区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各类非学历继续教育,加强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培训,广泛开展城市社区失业人员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等培训。建立公民学分积累、转换、认证和激励制度。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非学历教育机构,鼓励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拓宽办学思路,引入或与国外知名培训机构合作,创建一批非学历教育品牌机构。

    (二)完善教育管理体制

    1.转变政务管理职能。推进政校分开,政府及其部门减少对学校的行政干预,主要运用法规、政策、标准等支持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推进教育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咨询、公示、听证制度。建立健全教育中介组织的准入、监管和行业自律制度,教育咨询、质量评估等逐步交由专业中介机构办理。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体系、机制,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2.完善教育分级管理体制。简政放权,增强县级统筹发展教育职能。健全县级统筹、县与乡镇(街道)共建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调动乡镇参与义务教育管理的积极性。建立市级统筹规划、学校自主发展的高中教育管理体制。健全市县为主、政府统筹、行业参与、社会支持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增强经济发达区域参与管理高等教育的职能。积极稳妥推进市属初中移交辖市、区管理,做好全市高中发展统筹规划工作。

    3.构建现代学校制度。逐步取消学校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深入实施学校主动发展工程。改革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完善学校法人治理模式,建立健全董事会(理事会)、校行政和监事会,形成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中小学探索实施校长职级制,完善校长绩效考核办法。职业学校试行校务委员会治理模式,实行校系(部)二级管理体制。加强对在常高校的支持和服务。

    (三)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1.促进公办、民办协调发展。坚持教育公益性,科学、合理确定公办与民办教育的功能、类型、结构和比例,形成公、民办优势互补的办学格局。推进公办学校多种形式办学,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公办民助、委托管理、合作办学等方式参与举办公办非义务教育学校。创新集团化办学机制,促进薄弱学校提升质量。推动公办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办学,鼓励职业学校引企入校。引导企业、社会团体、个人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和培训,尤其是各类紧缺性、实用性非学历民办教育。

    2.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实行民办学校分类管理,促进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发展。政府在土地划拨出让、规划建设、金融税收、设置审批、项目申报和奖励评定等方面,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对待。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等制度,对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参照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予以补贴,对从事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视情况奖补部分生均经费。各级政府将支持民办教育发展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建立差额补助、定额补助、项目补助、奖励性补助等公共财政支持政策。规范产权关系,加强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管理和督导评估,健全质量监控体系,完善退出机制。建立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制度,提高民办学校教师待遇。

    3.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加快推进中外合作办学,促进国际间学校合作、交流常态化,大力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加强国际理解教育。促进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国际化,推进教师互派、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扶持高等职业院校引进海外人才与智力项目。支持职业教育借鉴和引进国际职业资格证书体系、办学模式和考核标准,拓展职业院校海外实习、实训和留学深造的渠道,鼓励其为海外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实施教育人才境外培养计划,扎实开展汉语国际推广。优化国际教育服务,吸引海外学生来常留学,为外籍人士文化学习提供多元服务平台。

    (四)推进考试招生评价制度改革

    1.改革招考机制。建立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规范特长生招录办法和程序,到2016年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应降到5%以内。全面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公平公正。

    2.义务教育严格实行免试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严禁通过考试选拔学生。实行学区制,推行学区化办学和管理,促进教育资源统筹利用,逐步实现学区内资源共享。公办学校严格按照施教区免试招生,推行初中与小学九年一贯对口招生。逐年降低择校比例,逐步消除择校现象。

    3.加快中考中招改革。减少考试科目,缩短考试时间,增强考试内容的综合性、基础性和应用性,试行中考二次考试。选择部分学科探索在线网络考试。热点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部分高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职业学校实行按规范自主招生,或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注册入学。

    4.推进评价制度改革。健全由政府、学校和社会各界参与的学校办学质量多元评价机制,培育第三方独立评价机构。坚持督政、督教、督学并重,完善督导评估结果公示制、限期整改制、问责制。建设“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实验区”,深入实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学生成长发展性评价机制和促进学生终身发展的评价模式。

    (五)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坚持立德树人,创新开展各项德育工作,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探索各学段品行养成教育的课程体系。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鼓励学生积极、理性参与社会实践和社会管理,完善学生义工组织和服务网络,探索义工活动课程化。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保证学生在校每天锻炼不少于一小时。强化美育,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扎实开展心理辅导与疏导。形成学校、家庭、社会育人合力。

    2.创新基础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建南京师范大学常州实验学校,探索12年一贯制模式。深化课程改革,推进课程基地建设,改进教学方式,实施启发式、体验式、探究式学习,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深化普通高中青少年创新拔尖后备人才培养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常州市中小学创新拔尖后备人才发现、培育机制。到2015年,创建80个基础教育课程基地,组建4个课程基地建设共同体。促进高中与大学教育衔接融通。

    3.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中职、高职分别实行“2.5+0.5”、“4.5+0.5”培养模式,深化中职与应用本科“3+4”、专科高职与应用本科“3+2”分段培养。借鉴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实行专业建设水平评估制度,推进专业性、地方性职教集团建设。深化学做一体教学模式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订单培养等培养模式,推进技能大赛与教学紧密结合。健全“三创”人才培养和拔尖人才培养机制,完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和实践基地建设。全面推行学业考试、技能鉴定并重的教学质量评价体制和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制”。启动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开展品牌特色专业、教学名师、精品教材以及优秀实训基地等项目的评选表彰工作。

    4.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以转变学生、市民学习方式为重点,实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数字化校园建设项目、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工程、信息技术教育应用示范项目、基础教育“班班通”和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项目和终身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教育信息化资源库,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管理、服务和科研等方面的深入应用。到2015年,国家教育信息化标准达标率达95%以上。

    辖市、区国家教育信息化标准达标时间表  

区域

2015年

2018年

2020年

金坛市

50%

95%

100%

溧阳市

95%

98%

100%

武进区

95%

98%

100%

新北区

95%

98%

100%

天宁区

95% 

100%

100%

钟楼区

90%

95%

100%

戚墅堰区

95%

100%

100%

    5.促进学生创业就业。大力开展职业生涯教育,提高学生的生涯规划意识和能力。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引进国际先进创业教育课程,建立健全就业创业指导课程体系,完善落实鼓励创业的优惠政策,鼓励高校、职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引导高校、职校毕业生到基层、中小微企业和中西部地区就业。落实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政策,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全程就业服务。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建立职校毕业生发展跟踪机制,做好就业信息服务。

    (六)提升教师队伍素养

    1.完善教师管理制度。执行省各类学校机构编制标准,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逐步提高师生比。做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全面实行教职工岗位聘任制,探索建立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继续实施县域范围内教师定期交流制度,探索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用”制度。完善教师绩效考评制度,实行分类聘任、管理和考评,及时处理违反师德教师。

    2.拓展教师培养途径。健全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制度,探索符合不同学段、专业和岗位特点的教师招聘办法。深化普通高中优秀毕业生报考重点大学师范类专业、幼儿男教师免费培养和小学本科男教师培养试点工作。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健全职业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和能工巧匠绿色通道,建立兼职教师经费补贴政策,兼职教师比例达20%—30%。推进产教对接、校企合作,在职业院校中探索建立校企互通、双向流动的兼职教师建设机制。

    3.深化教师继续教育。建设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实行5年一周期的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加强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师培训中心功能建设,推进培养培训基地建设,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开放灵活的中小学教师教育体系。依托高校、企业,共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和专业负责人队伍。

    (七)加强教育经费保障

    1.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健全各级政府教育经费分担机制,明晰教育事权和财政支出责任,确保教育经费增长的法定要求和拓宽教育经费渠道的相关措施落实到位。持续提高各级各类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基于需求的基础拨款与基于绩效的专项拨款相结合的经费投入机制,设立教育经费拨款咨询委员会。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2.鼓励学校争取社会投入。对企业和个人投入、捐赠学校的资金,同级财政给予奖励或一定比例配套。鼓励非营利性民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向学校投入。调动社会捐赠的积极性,企业和个人通过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对教育事业进行捐赠,可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3.完善教育经费监管机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建立教育经费绩效考评体系,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建立地方政府教育经费增长考核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政绩考核、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教育经费增长未达法定要求的,要限期补足。建立教育投入年度公告制度,健全教育经费预算、审计和监察制度,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管理,建设节约型学校。

    四、统筹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确定的职责分工,切实承担起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领导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顶层设计、突出统筹协调、提高决策水平,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教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问题。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立足当前与兼顾长远相结合,综合改革与专项改革相结合。

    (二)开展试点示范。鼓励基层探索,发挥基层、学校、师生的主动性积极型。遴选、确立一批改革试点项目,通过局部示范、以点促面,及时总结、推广新思路、新举措。确立一批具有标志性、结果可衡量、群众能感知的教育改革典型,强化典型带路作用。

    (三)加强监测评估。建立监测机制,动态掌握教育现代化建设进程,强化监测分析,发挥监测的纠偏和指导功能。建立评估机制,进行跟踪调研、定期评估,对推动措施不具体、保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地区和学校进行通报、问责。

    (四)注重宣传引导。全面深入宣传教育现代化建设和综合改革,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合理引导改革预期,坚定改革信心。建立媒体深度参与宣传报道教育改革的机制,及时发布工作进展、亮点、成效等信息。建立新闻会商制度,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做好释疑解惑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