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中午,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法制委员会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韩九云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代表团对《常州市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草案)》和《常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正草案)》审议意见的情况汇报,并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审议。
会议提出了《常州市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和《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常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草案)》,决定提请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审议。
1月17日晚,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再次召开法制委员会全体会议。会议对各代表团围绕《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常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草案)》《常州市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提出的审议意见进行了研究,分别形成了法规修改意见的报告和草案表决稿,提请大会主席团第五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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