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vi >> 图片新闻 >> 正文

常州市召开全市企业股改上市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14-08-3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了加快推进我市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转变企业经营理念,规范创新管理,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和企业制度创新,鼓励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优做强、转型升级,8月29日上午,我市召开全市企业股改上市工作会议,市长费高云出席。
  会上明确了近三年的工作任务:2014-2016年三年内,全市完成300家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其中2014年完成30家,2015年完成120家,2016年完成150家。
  实行企业股份制改制的主要目标有:推动企业建立“产权清晰、全责明确”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设置,充分发挥作用;规范企业经营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较为完整的现代企业制度体系,不断改进企业管理层和员工激励机制;切实解决企业股改过程所涉及的税务、土地、房产、工商及其它行政许可、历史沿革等问题,厘清企业资产权属和相关权利义务,更好地帮助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与合作。

  股改目标企业一般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产品技术含量较高;具有较好市场空间和发展前景;经营管理较为规范,股改前2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政府对于企业股改上市也给予了一系列政策支持。
  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等重组,涉及土地、房产等资产变更、过户所缴纳的流转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对地方贡献部分,由市、区两级财政分别给予企业奖励。
  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审计或评估中出现的净资产增值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对地方贡献部分,由市、区财政分别给予企业奖励,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研发。
  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将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转化为股份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对地方贡献部分,由市、区财政分别给予纳税人奖励。
  支持和鼓励中介机构参与企业股份制改制工作,提供专业的资产涉及、评估等服务。企业股改完成并经工商部门登记后,由市级财政给予企业奖励15万元。
  企业股改过程中,凡涉及无证土地、房产的权证办理及转换土地、房产权属性质的,由各相关部门按照“尊重历史、依法合规”的原则,指导和帮助企业完善相关产权确认程序和变更登记手续,并办理相关权证。
  企业股份制改制过程,所涉及的国土、房管、税务、商标、专利、商检、金融、社保、科技、文化、建设、规划、公安、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药监管、质量监督、交通运输、卫生监督等方面的资质或行政许可事项,由金融办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绿色通道”,帮助完善相关手续,对涉及证照办理的,市权范围内只收取工本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