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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在全区范围内建立自然灾害综合保险制度

发布日期:2016-06-2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在自然灾害面前,建立健全紧急救助体系显得尤为重要。今年,金坛区未雨绸缪,在全区范围内建立了自然灾害综合保险制度,这份保险将于6月25日开始生效。

  自然灾害综合保险主要是针对因暴雨、龙卷风、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房屋建设损失,参保费用标准为人身伤亡事故保险每人1元,房屋建筑损失保险为每户1元。目前,金坛区户籍人口54.9万人,家庭20多万户,首次投保费用为80多万元。由区财政全额出资。

  根据规定,相关人员必须在遭受自然灾害或火灾爆炸后的48小时内向相关部门报案,并保管好相关材料证明,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房屋建筑赔付主要是针对自住房屋主体受损,包括屋顶、外墙、外墙玻璃、主体结构等,市民需要出具自住证明、产权证、户籍三方面证明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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