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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常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06-1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一、出台背景。2019年5月,常州市政府办出台了《2019年常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常政办发〔2019〕60号),对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了到2019年的总体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30号)、《关于印发“两减六治三提升”11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74号)等文件精神,市政府制定了《2019年常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部署,以“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民参与、因地制宜”为原则,全面推进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垃圾分类体系,逐步扩大我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不断提升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质量,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目标。全面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建设。2019年,我市建成区按累计完成不低于80%的进度开展居住小区、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农村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50%,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全市80%公共机构完成垃圾分类工作。做好所有已完成的垃圾分类小区、单位、行政村、公共区域的长效管理工作。

三、主要任务。《实施方案》明确了2019年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六方面的工作任务,主要为:完善分类制度体系、推进城乡分类扩面、完善分类处理体系、创新分类试点方式、强化日常管理工作、深化宣传教育培训。

四、工作要求。为确保《实施方案》落实到位,2019年全市15个市级相关部门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资金保障、强化考核监督、贯彻法律实施等五方面深入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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