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荣获“江苏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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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1-22 来源:武进区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超大〗 |
2013年1月22日,武进区被江苏省民政厅命名为“江苏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称号。2013年,武进区各地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乡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对和谐社区建设的要求,全面落实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和民生幸福工程建设任务,认真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完善和落实推进举措,深入开展江苏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推动和实现了武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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