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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全面开展省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村)创建

发布日期:2012-11-0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11月8日上午,武进区城乡和谐社区建设推进会召开,会议要求,下一阶段各镇(开发区、街道)对照《省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村)考评标准》开展自查,查漏补缺。武进区副区长王明昌及各镇(开发区、街道)、相关单位分管领导等百余人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今年以来,武进区城乡和谐社区建设从基础工作入手,围绕“完善基层组织、强化基本保障、创新基层管理”,以重点工作抓推进,以部门协同抓统筹,全区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区共有105个城镇社区和117个农村社区完成了网格划分、团队组建、服务公示等基础工作。    

    对照目标任务,武进区从今年开始,分3年时间在全区开展省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力争到2012年全区有75%以上的城镇社区和71%的农村社区(村委会)创建成为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到2013年全区有83%以上的城镇社区去和81%以上的农村社区创建成省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到2014年全区有98%以上的城镇社区和95%以上的农村社区创建成为省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会上,区民政局负责人对全区城乡和谐社区建设情况作了通报,解读《省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村)考评标准》,并对武进区创建城乡和谐社区达标创建工作作出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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