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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5名新冠肺炎治愈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为“0”
发布日期: 2020-02-07   字号:〖
  从市社保中心获悉,到2月6日,常州市已出院的5名新冠肺炎治愈者均已完成医疗费用预结算。目前,5人共发生医疗费用77752.33元,医保基金预支付63426.57元,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予以补助,无需个人支付。
  自此次疫情发生以来,市社保中心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障经办工作,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对确诊或疑似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无论是本地参保还是异地就医的人员,都在医院实行先行救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为切实减轻医院的垫付压力,市社保中心已于1月24日向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预拨医保资金500万元,用于救治确诊或疑似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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