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季度,由常州市财政局牵头,常州市注册会计师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出台了《常州市市级政府购买会计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18年1月30日与省内21家(5家外地、16家本地)政府购买会计服务中标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了《市级政府购买会计服务定点服务商库协议》,就此标志全省首个政府集中购买会计服务体系搭建成设立。
按照《暂行办法》和《商库协议》,对全市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相关会计服务”实行集中购买,服务内容涵盖财政检查、财务审计(含各类专项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内控审计、资产清查、绩效评价、会计咨询、代理记账、会计培训等九大方面,一方面引入统一的定点服务商库机制,有利于减轻市级政府各部门购买会计服务的负担,减少重复招投标的成本,规范会计服务的价格,提升会计服务质量与效率,规范政府向会计师事务所购买会计服务的行为;另一方面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会计服务供给体系,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机构的独立性、专业性,有利于加快发展常州注册会计师行业,推进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服务全市经济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