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常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姜洪鲁院长所作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