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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金坛区区长质量奖的热点回应

发布日期:2018-11-1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大力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鼓励更多企业导入、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全面提升组织整体绩效。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金坛区区长质量奖申报工作。

  问:申报的起止时间是?

  答:2018年11月15日起至2018年12月15日止。

  问:申报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区工作的意见》(坛政发〔2017〕58号)和《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坛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坛政规〔2018〕1号)。

  问:申报的主体有哪些?

  答:金坛区范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组织(以下简称“组织”),每年奖励组织不超过3个。

  问:有哪些申报条件?

  答:1、在金坛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营3年以上,上年度销售总额2亿元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主导起草国家(行业)标准的高新技术企业可适当放宽条件,但上年度销售总额不得低于1亿元;2、符合国家、省、市和本区产业、质量、环保、安全、财税等政策,依法取得相应资质;3、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国际通行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3年以上,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2年以上;4、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问:申报需要哪些材料?

  答:1、3000字以内的组织概述;2、自评报告。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要求,通过事实和数据,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说明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成效和经验;3、典型案例。提供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典型案例;4、如实、完整填写《金坛区区长质量奖申报表》;5、证实性材料。与申报表及自评报告内容相符的证实性材料;完整的组织机构图,层次至部门(处室)和车间一级,并标明地点及其职责。

  问:有哪些单位负责组织推荐工作?

  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组织的申报推荐工作,并签署推荐意见。组织的申报材料报金坛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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