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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常州出台水事违法行为交接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1-12-2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进一步推进水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州市水利局编制了《水事违法行为交接管理制度》,并于12月22日印发。 

该《制度》对水事违法行为内部交接管理的范围、时限、涉及部门、移交程序、移交形式等方面都进行了规定,简化了水事违法行为移交处置的流程,缩短案件办理时间,水利监管、处罚衔接更顺畅。其中明确了需要移交的水事违法事件,需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接手续;接收移交后,应于结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给监管部门。

该制度是《行政处罚法》修订施行后,对《常州市水利局水事违法行为交接管理制度(试行)》的优化升级,在试行制度运行良好的基础上的完善提升。该制度制定一是严格落实“强监管”的要求,解决证据易灭失、执法成本高、化解矛盾久等难题。二是集中体现“公平正义”的要求,便于及时处理水事违法行为,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办案质量,维护水法律权威。三是加强自我约束。通过对行政管理与执法履职行为的自我规范,确保水行政执法从监管到行政处罚的有序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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