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污乱散低”出清提升是提升本质安全和污染防治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新北区作为常州市率先开展“危污乱散低”企业整治提升的试点地区,今年以来,不断探索工作模式,以“四个到位”举措夯实出清提升主体责任,持续深化整治结果。截至目前,新北区累计排查发现“危污乱散低”企业1362家,已整改完成1239家。
一是排查到位。对照整治对象标准,应治尽治。聚焦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环境污染严重、低质低效三类企业,与工业用地提质增效行动同向发力,紧盯重点片区、“厂中厂”、无序点状企业,全覆盖排查,按照推进计划表模式,形成“危污乱散低”企业整治清单,逐一排查梳理联审,确保无遗漏。
二是目标到位。按照一企一档、一企一表标准,逐个整治企业。明确目标、内容和时限,加快推进,重点立足整改提升,对整改无望的,督促关停或转型,其中对“危污乱”类企业,必须坚决消除安全隐患、环保隐患,配齐安全环保设施。
三是措施到位。围绕确定的企业清单和整治目标,除采取市场手段、行政手段外,同步运用法律手段,对“危污乱散低”企业依法依规严管重罚。实施区、镇两级联合整治、联合执法,区级多个执法部门联动推进,开展“一案多查”,倒逼企业完成出清提升目标。
四是机制到位。将“危污乱散低”出清提升作为安全生产考核重点内容,组建专项督查组,与区督导巡查组实施双重督查机制,区安委办定期组织督查抽查。强化问效问责,对前期未排查到位而发生安全、环保类事故并经确认为“危污乱散低”企业的,同步严肃追究属地和行业部门领导及监管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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