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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在机关企业学校食堂实施“四大行动”

发布日期:2020-08-3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8月26日,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市工信局、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市机关、企业、学校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活动,实施宣传、光盘、“节约型食堂”创建、“制止餐饮浪费”专项督查“四大行动”,进一步巩固前期节约型食堂建设成效。
  一是组织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宣传行动。各级机关、企业、学校通过在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宣传标识,发放倡议书、印发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公益宣传活动。
  二是组织开展餐饮“光盘行动”。要求各级机关、企业、学校食堂根据就餐人数和不同时段人流规律,优化供餐模式,严格按照就餐需求控制备餐量和饭菜分量,采取小锅快炒、勤备少炒、按需补餐,做到后厨不多做、前厅不多剩。日常用餐主动提供半份菜、小份菜,实行半份半价、小份适价。大型活动供应自助餐,引导控量取餐、适度消费。鼓励食堂提供当日剩余菜肴优惠售卖服务,减少餐余浪费。
  三是组织开展“节约型食堂”创建行动。要求各级机关、企业、学校积极推进节能节水型食堂建设,落实能耗定额管理要求,加强水、电、气等能耗监测,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等跑、冒、滴、漏现象。对食堂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修、时常维护保养,推广使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提高设备使用效率,降低设备损耗。积极推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食堂食材集中统一采购,米、面、粮、油等大宗原材料实行定点采购、分批配送,生鲜食品实行少采勤采,即采即用,减少存储消耗。
  四是组织开展“节约型食堂”创建、“制止餐饮浪费”专项督查行动。健全完善市、辖市区、镇(街道)三级联动督查机制,组织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落实行动专项督查和成效评估。在近年来持续开展的“机关食堂和内部餐厅公务接待”专题督查基础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将会同工信、教育、财政等部门,分级分类对全市各级机关、企业、学校食堂开展明察暗访,及时总结“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活动的做法经验,坚决制止餐饮浪费现象,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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