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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资助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3-07-1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加快常州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型经济发展,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常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资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新的政策旨在进一步壮大重点产业人才队伍规模,优化人才素质,积极满足常州创新型经济发展对紧缺人才的需求。
  亮点一:重点支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引才聚才
  《实施办法》紧密围绕市政府关于推进产业结构深度调整和优化升级的战略部署,重点支持以智能制造装备为主的高端装备制造、碳材料为引领的新材料、太阳能利用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企业以及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智能电网、节能环保、物联网和云计算、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等十大新兴产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
  亮点二:突出引才的灵活性
  以往政策规定,引进的人才必须落户常州才有资格享受政府资助,本《实施办法》更加注重人才引进的灵活性,只要引进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常州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即可申请资助。
  亮点三:注重提高人才的薪酬待遇和人才的稳定性
  以往政策注重帮助引进人才在较短时间内在常州安家落户,一次性给予5-6万元的安家费。本《实施办法》更加注重提高来常工作人才初期的薪酬待遇,通过每年给予引进人才6000—40000元不等的薪酬补贴,切实提高人才的待遇水平。同时文件规定,薪酬待遇分三年给付,也有利于人才在常州稳定工作,熟悉和适应常州的创新创业环境,充分施展他们才华。
  该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我市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加快紧缺人才向我市集聚,预计2013-2015年三年内,将有2000名紧缺高层次人才得到资助,由此带动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10000名,对提升全市产业长期核心竞争力必将起到积极而长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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