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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率先出台城市管理领域“首违不罚”清单 41项适用

发布日期:2022-07-2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日前,常州天宁区出台了常州市首个城市管理领域“首违不罚”清单适用规则,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包容审慎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首违不罚”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对行政相对人在城市管理活动中首次违反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内),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实施“首违不罚”,就是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先的原则,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对首次轻微违法,坚持事前预警告诫、事中纠正制止、事后教育规范,通过提示、警示、告诫等措施,引导当事人自行纠正或杜绝违法行为。
  据了解,“首违不罚”清单涉及设置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擅自改变建(构)筑物外立面色调和擅自开设门窗、变更门窗形式或位置等41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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