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常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6-29   字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决定调整常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现公布如下:
  从2021年7月1日起,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900元/人/月提高到940元/人/月。
  请各地、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抓好落实,按统一公布的标准发放到位。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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