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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9-07-2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一、征求意见的基本情况

近期,我们组织开展了《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网络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常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旨在充分了解和征求广大民众对文明行为促进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共收集社会民众的意见和建议8条,采纳或大多采纳4条。

二、征求意见的结果分析

本次征集到的建议与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4个方面:

(一)关于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

建议条例进一步归纳和整理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类型。

(二)关于部门职责的规定

建议对第三十二条至三十八条部门职责进行整合表述。

(三)关于从重处罚规定

建议删除第四十条从重处罚的规定,与上位法规定有冲突。

(四)关于高空抛物的处罚

建议删除第四十二条关于高空抛物的处罚,不具有可操作性。

三、征求意见的分析建议

(一)要切实做好宣传工作。争取通过多种多样的方式宣传政府立法,宣传相关的立法项目,特别是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报纸、新闻发布会等手段来扩大对相关项目的宣传。

(二)要充分发挥专业人士作用,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此次征求意见对意见的反馈,从内容上看出,对象80 %以上为非专业人员,今后除建立完善常态化公众参与平台外,将加大专业人士对项目的征求意见机制,回应公众关切。

(三)要优化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效果,完善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信息反馈机制。进一步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制度,针对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设计可行的制度,在立法工作上实现与公众的真正互动对话,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提升征求意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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