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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常州市网约车新政开始实施

发布日期:2017-01-0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本报讯 2016年12月30日,《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通知》和《常州市市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出台并生效。

    为了让存量专车平稳有序转变为合法身份,设置过渡期至2017年4月30日。

    此次改革,主要涉及全面实施出租汽车经营权无偿有期限管理、规范经营权管理、完善运价形成机制、健全利益分配制度、推进行业转型升级、规范发展网约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等方面内容。

    传统出租车:全部实行无偿有期使用

    明确增量与存量巡游车(即传统招手即停的出租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有期使用。

    其中,市区(不含金坛区)巡游车经营权期限为5年,溧阳市和金坛区巡游车经营权期限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

    同时,建立完善以服务质量信誉为导向的经营权配置和管理制度。新增巡游车经营权应当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进行配置。进一步建立完善巡游车经营权退出机制。

    传统出租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

    巡游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建立健全巡游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和作价规则,完善巡游车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科学制定巡游车运价,保持与城市公共交通的合理比价关系。

    鼓励传统出租车和网约车融合发展

    推进行业转型升级。积极鼓励和推动巡游车和网约车融合发展。鼓励网约车经营者、巡游车企业和社会力量为公众出行提供巡游车召车、服务评价、移动支付等网络“一站式”服务。鼓励巡游车经营者、网约车经营者通过兼并、重组、吸收入股等方式进行资源整合,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公司化经营,实现新老业态融合发展。

    网约车平台公司:必须在本市设分支机构

    我市《实施细则》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除符合国家7部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企业法人资格,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安全生产、服务质量保障等相关制度,还要求非在本市注册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设立分支机构,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地和营运、安全管理人员,并具有治安防范制度。

    网约车车辆:必须本地牌照,且是3年内新车,含税车价不低于12万元

    我市规定从事网约车服务的车辆,除满足国家7部门《暂行办法》规定的 “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和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60万公里报废、满8年退出网约车”外,还要求:

    (1)本市号牌车辆;

    (2)自行驶证载明的车辆初次注册登记之日起未满3年;

    (3)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时的实际购置价格及车辆购置税总计不低于12万元;纯电动车续航里程不低于250千米。

    网约车驾驶员:须是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无不良记录

    我市在国家7部委《暂行办法》规定“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符合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还要求驾驶员“应具备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网约车安全保障:有具体规定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承担承运人责任,对于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等,应先行赔付。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和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

    在网约车平台客户端显著位置公布运价规则,实行明码标价,并按规定向乘客提供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

    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本地服务机构设立投诉处理部门,并在收到投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网约车经营范围:有严格规定

    网约车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班线客运经营。

    网约车不得有巡游出租汽车标识,不得安装顶灯、空重车状态灯等巡游出租汽车专用设施设备。

    网约车不得巡游揽客,不得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巡游出租汽车排队候客的场所揽客。

    国家和省对网约车经营服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申请办理和违规查处

    《实施细则》发布后,市区将正式受理网约车经营服务相关许可事项的申请。具体申请材料及工作流程另行通知,溧阳市可参照执行。

    现在到2017年4月30日的过渡期内,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主动清退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车辆和人员。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车辆,将依法查处;对符合规定条件但未及时办理相关证件的车辆,责令其停止营运行为,并督促其办理相关营运证件;对拒不改正,仍有营运行为的车辆,将按规定予以处罚。对违反规定仍继续利用技术手段为没有营运证件的车辆提供接入营运服务的平台公司,将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蕴轩 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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