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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常州“三规范”理顺医患调处中心运行体制

发布日期:2018-04-0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4月2日获悉,为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功能,提升医患调处“常州模式”服务质效,日前,常州市司法局全面理顺医患纠纷调处中心运行体制。

一是规范管理体制。多次与市委政法委、财政局、人社局、卫计委等部门协调会商,形成《会议纪要》。争取该市编办批复同意将“常州市城区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升级为“常州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纳入事业单位管理序列。医调中心整体搬迁至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公,进行一体化管理,由市司法局主管,市卫计委参与业务指导。

二是规范专业队伍。加强对城区医患调处中心原有调解员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建设,开展岗位培训,提升法律、医学等专业化水平。规范人员选聘办法,医学调解员由卫计部门推荐,法学调解员由司法行政部门推荐,辅助工作人员由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统一选聘。利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多元服务内容,联合律师、公证、心理咨询多方参与,提升医患调处质效。

三是规范工作保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绩效考核激励约束,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完善经费、人员待遇,中心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人员收入原则上总额不低于2017年标准,妥善处理转入人员薪酬待遇,确保平稳运行。将医调中心后勤保障工作纳入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之中,确保工作保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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